第二节 邮政设施
第二节 邮政设施
1943年有邮政局一处,局舍建筑面积80平方米。信箱一个,日戳一个,平信分拣格一个,
办公桌两张,乡镇邮政代办所八处。1945年在原基础上增加一台电话单机。头台、茂兴、新站、
古龙、他拉哈、二站、三站各设邮政代办所,设备均有信件分拣格和日戳。
1957年县邮电局和各乡邮电支局(所)16处。房舍增至 340平方米,手推车一台,自行车34
辆,信箱19个。1980年邮电局一处,所20处。县邮电局生产用房950平方米,非生产用房200平
方米。汽车一台,手扶拖拉机一台,固定信筒二个,全县共有信箱 220个,自行车48辆。1958
年农村通邮,队队设有邮票代售点,大队所在地和供销社及林、畜、渔场建立固定信箱 180个,
邮票代售点196处。1983年全县有信箱236个,其中:农村有信箱228个,邮票代售处2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