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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用建筑

第二节 民用建筑



  

  建国后,随着农业的发展,农民生活有了提高,居住条件逐步改善,各村屯普遍兴建新房。
从1949年至1966年农村的房屋增加二倍。“文革”期间农村建房缓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农业生产大为提高,农民逐渐富裕起来。各乡村又掀起盖新房的热潮。据1983年调查全县农民
有二万户盖了新房,多数是砖房,有部分是砂石面,建筑面积达11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