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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建队伍

第二节 城建队伍



  

  建国前后一段时间,没有形成建设队伍,是由建筑单位或包工工头招集零散的木、瓦、力
工等工人进行建筑。1954年县房产部门接收原工会所组织的木工、瓦工、力工60人,成立第一
工程队,进行单独核算,归房产处领导。以后从城镇和农村招收木工、瓦工、力工 140人。除
担负建筑任务外,还担起码头搬运装卸工作。1958年县工程技术室招收30名学员。1959年增设
轮锯设备,同时增加生产工人25名,同年工程队改为建筑公司,工人达 850人。1960年国家基
建任务下马,缩小机构,减少人员,上下一齐砍,原生产人员留岗20人,成立肇源维修队,负
责维修工作。1972年逐步恢复建设机构。1974年在新站成立第二工程队,1981年肇源工程队增
到518人,新站工程队增到79人。近年肇源镇、茂兴镇、新站镇也建立了工程队。

   城建队伍增减表



  注 释

  一面青:建国前建房,用青砖为面,其它三面为泥土墙,称“一面青”,今采用红砖面仍
称一面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