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
1949年成立县市场管理委员会,管理集市贸易。经过整顿关闭了1939年两处自由市场,重
新开放了粮米、蔬菜、柴草、牲畜交易市场四处。1958年刮“共产风”期间,市场出现停顿状
态。1961年贯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凡属国家统购的农产品,如粮食、油料作物
(芝麻、花生、大麻、蓖麻、葵花籽等)及国家统一收购的主要工业原料和重要出口物资( 生猪、
大麻、青麻、牛皮、羊皮、猪鬃、废钢、废锡、废铅、白瓜籽等)。 农民除自留一定数量外,
由国家收购。对国家统购或统一收购的物资,在完成交售任务后,允许在市场上自由出售剩余
产品或交换品种,并规定市场开放范围,如畜、禽、蛋、蔬菜和副业产品及其它废铁、废胶等
均为开放品种。1978年12月 1日恢复农贸市场并日渐繁荣。1980年至1982年肇源镇中心市场共
建设8个商亭(铁制)256平方米,延长米为68.5米。其中:1980年建2 个,面积为63平方米,1981
年至1982年相继又建设6个,面积为193平方米。解决了建国以来集市交易者日晒、雨淋、商品
就地摆摊的原始现象。1982年又开辟了南市场200平方米。
1960年至1983年在市场管理工作中查处投机倒把违法案件9 782起,其中:进行教育的5 635
起,收购的2 866起,没收的787起,罚款的487起,交司法部门查办的7起,没收金额99 720,
罚款163 2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