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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价

第一节 物价



  


  1938年二等高粱米,销售每百市斤为4.91元。1945年以前高粱的收购价格每百市斤为2.08
元。建国后,对六种主要粮食品种的收购、销售,为“稳定物价”作过相应调整,猪肉、白细
布、絮棉、锄板等14种副食和小生产工具也作了调整。

   解放前原粮、成品粮购、销价格表 单位:百市斤、元



   1949—1981年原粮、成品粮购、销价格 单位:百市斤、元



   续表



  日用品价格比较表 单位: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