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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管理

第二章 财政

第一节 预算管理



  

  伪康德三年(1936)旗公署由老爷屯迁到肇源城后,在总务科内始设会计股主管全旗财政预
算决算。1943年改设财政科统一管理,直至1945年解放。整个日伪时期,由于日本侵略者的大
肆掠夺,财政预算收支额逐年增加。

   1935年至1937年郭后旗预算收支 单位:元(伪币)



   1935年至1937年各项费用支出 单位:元(伪币)



   1935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元(伪币)



  1935年的预算收入减少,主要是由于地主勾结官吏或行贿、滞纳土地“蒙租”、地捐;预
算支出减少,是由于在制订支出预算中为压迫人民反抗,过高地拟定了警察费、讨伐费的开销,
实际并未需用,教育经费和公职人员并未按预算兴办学校,增加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是年
警察费节支8 497元,讨伐费节支1 967元,教育费节支 5 284元。为解决财政预算收入额年年
不能完成的问题,旗公署自1942年开始,每年都组成几个大型“滞纳班”,深入各街村区划,
进行逐户催讨尾欠蒙租、地捐,直至光复,欠纳土地捐税者有增无减。而旗公署的年度决算入
不敷出,财政赤字与年俱增,虽不断增其捐目税率,最终还是通货日益膨胀,仍无法挽救经济
危机。

  1646年郭尔罗斯后旗民主政府成立后,建财经科(亦称第二科),负责为县大队及过往部队
筹集粮草,指派各区政府向地主征集。是年五月吉江行署财经工作队由前郭旗来我县,充实了
财经科,自行拟订了财务管理条例,各区政府配备一名财粮委员,下设主管现金、粮食办事员
各一人,负责征集公粮、军鞋、干菜及派购靰鞡等物资,支援解放战争。同年秋,进行土地登
记,将伪满地政总局发放的土地执照更换为郭后旗民主政府《地照》,为赋税征粮打下基础。
当时,县财政收支由三肇专员公署统管,按预算收支进行筹款、支付和上缴资金超支则由专署
补给,不急需支付者,由下年增收补齐。

  1949年10月东北人民政府首次颁发《东北区村财政管理条例》等通知、布告后,旗财政的
预算均纳入国家预算.一切办法都按上级规定执行,从此财政预算走上了正轨。

  1950年 3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关于统一管理一九五○年度财政收支的决定》后,旗
财政开始实行统收统支的预算管理,一直执行到1979年。

   1949年至1979年财政收支情况



   续表



   1949年至1979年财政收支情况   单位:千元



   续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1980年 5月20日省财政局发出《关
于下发黑龙江省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和包干基数的通知》后,我县财政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
包干”新的管理体制。各项预算及包干结余的分配和使用等都按着新的规定执行,所划分的收
支范围是以1979年12月份县财政收支的实际完成数字为基础。四年来支出大干收入的逆差。用
县内所征收的工商税调济解决,逆差超出自行调济能力则由省财政给予定额补助( 定后在年不
变)。

   改革后收支基数调整变动表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