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信贷 1963年至1965年扶持贫困户76万户,发放贷款 767万元。配合“四清运动”打击非法高利
贷者。1979年6月着重清理农村拖欠资金。1980年发放贷款“四优先、四保证”(优先支持抗春
早、保春种;优先支持机械化,保证富队先化;优先支持贫队种上地,保证搞好春耕生产;优
先支持多种经营生产,保证集体和社员增加收入 ),采用农贷合同制。是年清理积欠贷款。属
于贫队、贫户延期还本免息的5,939万元,占积欠贷款的42.67%;属千报废的农田水利工程和
走死逃亡应核销的94.4万元,占积贷的13.4%;减息的184.7万元;当年收回贷款355万元。1983
年放贷款以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不断完善生产责任制,面向农户贷款。主要是买小型机械、
小车、小农工具。特点是集中资金保生产,统筹项目保重点。同年,普遍推行贷款合同和贷款
信用证制度,实行按期管理。
农业贷款发放情况 单位:万元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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