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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村信用社和储蓄

第二节 农村信用社和储蓄



   

  农村信用社 1954年在薄荷台乡葫芦系村建立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有15名农民参加,
投股金450元。年末全县共发展15个农村信用合作社,投股金2.7万元。1955年达到每个乡都有
一个信用合作社(26个),有14 845户,27 110名农民参加,共投股金72 460元,县政府又从义
仓粮中拨出 2.7万元投入各信用合作社作为公共积累。1957年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到28处,拥
有股金13.6万元,积累达10.2万元,专职工作人员56名。1979年农村有20个信用社, 178个信
用站。自有资金39万元。盈余社16个,盈余1万元。亏损社四个,亏损1.7万元。收回贷款69.2
万元,积贷 189.6万元。1980年信用社、站,经过整顿使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方针得到贯彻。
信用社工作人员背包下乡走屯串户一手抓存款,一手抓贷款。储蓄存款343万元,放贷款146万
元,解决465个生产队和社队企业的资金不足,解决408户社员生活和副业所需资金。头台公社
花尔大队康永英有孵化家禽技术,春贷100元、秋收800元。1981年发放贷款 157万元,支持多
种经营生产。1983年对信用社体制进行改革, 5月初在二站公社进行改革试点,召开信用社社
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管理组织,是年 8月末体制改革结束。建信用分社一个,
信用联社六个。“四能”信用站(能收、能支、能存、能放)65个,人员115名。扩股5 836个,
分红1.9万元,年末信用站存款98万元,全年累放贷款459万元,消灭了亏损社,盈利 15.57万
元。

   改革后信用合作社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续表



   改革后附加项目放收情况 单位:万元



  农村储蓄 建国以来,全县农民生活水平较低,有很多生产队和贫困户“花钱靠贷款,吃
粮靠返销”,只有极少数较富裕户有少量存款。改革前三年,政府扶持了 760户贫困户,三年
共发放贷款 16.1万元,仅有79%的贫困户改变了面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的经济
政策实行了彻底改革,农民生活普遍开始大幅度提高。1980年全县的农村储蓄存款出现了空前
的巨增,最高余额达343万元,最低余额为225万元。1981年在新站、肇源镇增设两个储蓄所。
坚持常年吸储,改变外勤不寻储源,内勤对顾客一问就烦的作风,年末存款额 432万元,人均
存款12.26元。1982年开展定额有奖储蓄,群众踊跃参加,储蓄额日趋上升。年末储蓄额为553
万元,人均存款15.70元。1983年储蓄存款额已达6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