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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民政府

第五节 人民政府



 

  1945年12月16日,刘德明、赵廷梁及独立团副团长严柏等,受哈西地委和军分区派遣率共
产党领导的独立团接管了郭尔罗斯后旗治安维持会,是月20日组成了郭尔罗斯后旗民主政府。
1946年1月6日,独立团营长姬兴洲等率部叛变,党政领导暂时转移。 1月28日赵廷梁等同八路
军第七师歼灭了县城内叛军后重新整建民主政府。旗政府设正副主席各一人,机构为:秘书室、
民政科、财经科、实业科、司法科、公安局。

  下设七个区:一区(肇源)、二区 (二站)、三区(三站)、四区(头台)、五区 (茂兴)、六区
(新站)、七区(古龙)。设有正副区长、区员、办事员、文书等。

  1947年为旗人民(民主)政府;1965年改为县人民委员会;1967年改为县革命委员会;1980
年改为县人民政府

   建国前后旗民主政府机构设置



    1956年至1967年人民委员会机构设置



   1976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机构设置



   1980年至1983年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1983年末至1984年春县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将50个行政科、局精简为28个,较前减少41.6%。
撤销了工交、财贸、农林、文教四个办公室;将原编制委员会合署于人事局;体育运动委员会、
工农教育办公室合署于教育局;工业科合署于经济委员会;改为经济组织的有外贸、乡镇企业、
物资、邮电等行政局;将计量科、广播局、档案局、农机总站改为事业单位。并有部分单位改
变隶属关系,即乡镇企业局、物资局隶属计划委员会,计量科、农电局隶属经济委员会,老干
部局隶属组织部,广播局隶属宣传部。

    旗、县政府领导人更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