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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档案

第七节 档案



  

  我县档案工作始于解放后。随着各项事业的兴起和办事机构的建立,所形成的一些文件均
由旗委秘书处管理。建国后档案事业才开始发展。1956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
作的决定》后,在旗委和旗政府建立了机关档案室,负责机关的文书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
编制2人。1958年10月在档案室的基础上,建立了肇源县档案馆,编制为4人。档案馆是县委、
县政府的直属文化事业机构和秘书部门,归口县委办公室,在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
任务是收集、整理,保管县委、县政府两机关的文书档案。实行党政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为
机关领导和机关日常工作提供档案服务。档案馆成立后,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档案材料的
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各种文件档案经过收集整理后,共分11类( 农业、组织、宣传、会议、
城工、财政金融、综合、供销、文印、战勤、土房),立卷近万。1967年2月县档案馆被撤销,
在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档案组。1970年改称档案室。1971年11月恢复肇源县档官馆名称。
1973年1月成立档案科,编制4人,隶属县委,由县委办公室主任直接领导。其管理体制为科、
馆、室三合一,既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档案的监督、检查指导,又承担档案馆和档案室的具体业
务。1979年全国档案工作会议后,从1980年开始全面进行档案工作的恢复整顿,到1982年基本
完成任务。全县各乡镇、工厂、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档案室,大队建立了档案柜。档案材
料的种类由文书档案一种增加到有科技、生产技术、经济、教务、学生、财会、名胜古迹、文
物、新闻、声像、专业户(村)、知名人士、少数民族等十几种,并加强了馆室的业务建设。县
档案馆编制了“案卷全引目录、文件专题目录、会议记录、专题目录、文件字号目录、人名索
引”等检索工具。1982年起,开展了档案编研工作,采取自编、合编、委托编等形式,编写了
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工代会、团代会、妇代会等历次代表会议简介和红军打肇源、敖木
台战役以及衍福寺双塔、白金宝和望海屯文化遗址等,共40多个专题,68万多字,使馆藏内容
不断丰富。为了贯彻“为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服务”的档案工作方针,通过电话调卷、开架阅览
等多种形式开展档案利用工作。1983年以来利用档案单位959个,利用卷数为7 659卷,充分发
挥了档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