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福利 敬老院 1958年建起 10处敬老院,于1962年至1964年先后撤销。1979年以来全县 19个乡
(镇),都建起敬老院,入院老人 196人。使社会上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
医,死有所葬。各院配有领导及服务人员,有房屋156间,耕地1 214亩。敬老院都有菜园、豆
腐坊,并养猪、禽。许多敬老院设有洗衣机,有的还有电视机,使入院老人安度晚年。也有的
敬老院由于管理不善出现了财务被盗和饮食欠佳之事。
五保户 1946年旗民主政府成立后,发动群众对无子女老人给予特殊照顾。1958年尽力组
织他们入敬老院,不能人院的称为“五保户”,即保衣、食、住、医疗、殡葬,由生产大小队
负责。1983年分散住在生产队的五保户 1 252名,他们单独生活,依靠生产队和群众,以包干
到底的方法,使老有所依,生活有保障。
农村扶贫 新中国成立后,对农村贫困户的救济工作采取许多措施。1979年县里成立扶贫
领导小组,制订扶贫措施。县里集中社、队几股资金,并从全年农村社会救济费中抽出 40%作
为农村扶贫资金。因人因户制宜,落实扶贫项目。除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农副业生产外,
还用救济款购买品种好、繁殖力强的畜禽供给贫困户饲养,使他们及早富起来,提高生活水平。
1979年至1983年扶贫情况统计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