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层选举
第三章 基层选举
1953年 7月开始普选工作,县成立了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先行训练干部,再行试点,
开展宣传教育,进行人口普查,选民登记,张榜公布,提出候选人,继而动员选民参加选举,
搜集代表提案,召开区、镇人民代表大会。选民中文盲比例较多,基层选举采取投票与投豆粒
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行使公民权利。在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下,抽调大批干部深入基层,检
查指导普选工作,及时解决问题。一至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进行
的。十年动乱期间,正常的选举工作被所谓“大联合”、“三结合”的各派协商提名、产生各
级革命委员会所代替,不通过选举程序。1980年 9月17日召开了肇源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这次选举按中央《决定》,有两项改革。一是候选人和应选人差额选举,二是县级代表由选民
直接选举。共选出县人民代表539名。
注 释
支边:出人出物支援国家边疆建设。
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这样,便于择优选举和利于发扬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