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匪武装
第二节 土匪武装
民国十二年(1923)三月至民国十七年六月吴俊升(大舌头)任滨江省督军兼省长时期,政治
混乱,治安无方,土匪蜂拥而起,剿除无力,只好招降,允以按匪帮人数多寡定官职高低,结
成“兵匪一家”。我旗境内活动猖獗的股匪有:“云龙”、“海楼”、“占山”、“黑手”、
“天照应”、“青山好”、“老二哥”等,少则十几人,多则数百人,多系马队。沿江一带的
白鱼泡、红鱼泡、白银中华、老牛圈、丁家围子等偏僻村屯, 都是土匪经常出没地方, 俗称
“胡子窝”。头台、茂兴、新站、古龙等较大集镇,也都被其攻入烧杀抢掠过,后来被李海青
部收降,编入抗日队伍的有四、五千人。
伪满初期土匪武装横行。1936年县境内尚有大小土匪四十多股,人数多达二千余,有长枪
1 590多支,短枪 80多支。其中较大的匪股有:“懒王”、“银龙”、“忠义军”、“坐山”、
“江河”、“三江好”、“海山”、“荣好”、“老东江”、“文军”、“三君”、“仁义”、
“常乐”、 “金龙”、“全好”、“八河”、“胜五”、 “正统”、“国军”、“老军”、
“绿林军”、“交的宽”、“文武”、“君子人”、“五龙”、“占山好”、“南洋”、“天
德”、“大楞”、“九龙”、“天容好”、“满天飞”、“五伦”、“大武团”、“中央好”、
“双阳好”、“三林”、“混伦”、“东边好”等。土匪活动有分有合,驻无定处,走无准路。
遇有官兵巡剿则遁往邻县或江湾潜伏待机。有些土匪切有抗日之心,而成为义勇军。敖木台战
役中,我军有近七十名被收编的义勇军参加了战斗。之后又有“庄稼人”、“上江”“五省”、
“天河”等义勇军参加我抗日联军并肩作战。
1945年,日伪残余势力组成的“治安维持会”,只是等待国民党来县接收,对各地土匪武
装,则视而不见,束手无策。21股土匪武装与地方武装相勾结,匪帮扩大至三千余人。到处奸
淫烧杀掠抢,无恶不作。他们比清、民时期那些“七不抢、八不夺”的惯匪还要凶恶百倍。1946
年民主政府虽然对他们进行剿除和瓦解,但亡命之徒继续纠集乌合之众,回乡反攻倒算,毒打
翻身农民,残杀干部,破坏土地革命,颠覆民主政权。县大队在公安部门配合下逐一消灭。
有92名首要分子被俘获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