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私塾
第一章 私塾
私塾亦称学馆,始于清代,驿站建立后,就有一户或几户人家联合起来,聘请塾师,教授
子女读书识字、写字、写文章,后来,有些读书人为谋生计也自办起学馆,招收学生少者几名,
多者十几名或四五十名,年令从八、九岁到二十岁,馆内设一名年岁大、学业好的学生为“大
学长”,帮助塾师管理,所学启蒙课程有《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庄农杂字》、
《名贤集》等,二年以上开始学“四书”,即《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和写
字、珠算,也有增授《告子》、《孝经》、《幼学故事琼林》;四年以上则学“五经”,即:
《诗经》、《书经》、《易经》、《礼记》、《春秋》,在县内最高的只学到《左传》,学制
“因材施教”,快慢不等,年限家长自定。“四书”念完才能讲解,讲前全系死记硬背。教学
方法为填鸭式与体罚相结合,教师报酬由各学生家按年或季交小米、秫秆或现款。此类私塾民
国时期遍及全县村镇,县内著名的塾师有赵正国、黄振纲、王静潭、迟墨斋等。各在县城及西
部各乡办学馆多年。伪满时期,虽设官学校,送子去学馆念“四书”的仍很多。1934年全县尚
有私塾39所,学生827 名;1936年增到82处,学生 1 559名。1937年强令私塾改变为“国民义
塾”,学制三年,学习日伪学校课本;塾师不合格者,均予取缔。光复时学校全部解散,有的
在村屯招生恢复私塾,也有老教书先生重操旧业的。1947年冬随着土地改革深入,小学教育迅
速发展,各村屯私塾自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