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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教师队伍

第十二章 教师队伍




  民国初期全旗教师仅有37人,伪满初期的1933年发展到46人,1945年最高达196人。

   伪满时期教师队伍简要情况



  1946年民主政府建立后,1月3日召集26名伪满时期教师在旗府大院集训,1月6日独立团二
营叛变,师训班被迫解散。叛乱平息后1月26日至2月28日重办起师训班,3月1日分配到新恢复
起的小学任教。1947年2月20日集训原有教师及采用66名。1948年 1月6日将全县教师解职,回
乡接受贫雇农大会审查。2月份对教师实行民主选举,3月10日派20名知识青年去肇州师范学习,
4月6日又派40名在职教师和高小毕业生去扶余师范学习。

   1949年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



   1983年教师基本情况






  1952年1月全县教师集中,参加镇压反革命学习。1956年寒假教师集训,肃清反革命。1957
年寒假在教师中开展反右派斗争,揪出“右派分子”79名,全属错划。1968年至1970年“清理
阶级队伍”。教师中有 261人被送往农村插队落户或劳动改造。1976年实行教师定期到农村工
厂劳动锻炼,再由相应的工人社员到学校教课,谓之“对流”,两年后结束。

  1983年后,在教育改革中,对顶编代课和民办教师队伍进行整顿。通过文化考试、政治审
查和业务考核,对不合格的顶编代课教师29名、民办教师 261名及时解聘。整顿后,经教育行
政部门与乡镇党委结合,实行在知识青年中考试,择优录取。招聘试用民办教师 343名,临时
民办教师455人,充实了师资队伍,促进了全县中小学教学改革,教育质量较前有显著提高。

   1983年教师分类情况



  进修形式

  自1948年以来即采取在职进修与离职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除由各校自行组织教师学习政治、
文化、业务外,县还逐年组织部分教师去齐、哈等市师范、师专补习文化知识。1952年县文教
科成立学习室,主管全县教师文化、业务进修。1956年 6月将文教科学习室改为教师进修学校,
负责辅导教师在职进修及函授事宜。1965年更名为政治学校,1973年恢复原名称,1982年与教
研室合并。1982至1983年对中小学教师凡教令不满20年,文化不足大中专程度者,进行以过教
材关为主的文化考试,平均成绩78分以上者为“过关”,考试结果如下:




  生活待遇

  旧社会在民间流传“家有二斗粮,不当孩子王”、“教书十年不富,不教当日就穷”的谚
语。伪满洲国初期,教师工资最高35元,最低25元。

  1946年恢复学校后,教师仍为工资制,校长每月750元(伪满币或苏联红军票),教师700元;
1947年春改为粮薪制,每人每月 250斤小米核价发给;1949年秋改为工薪分制。以一分为单位,
按二等高粱米、煤炭、棉布、豆油、食盐五种商品当月牌价为价值,依据个人月工分数,计算
所得工薪。

  1956年9月改货币工资制,为中小学教师定级,有512人调整了工资,平均增加收入二至三
元。1963年部分教职工再次调整工资;1972年部分教师转正定级、调资、教师平均增加工资6%;
1977年对低工资教师升级,占总人数40%;1978年对工作成绩优异教师升级,占总人数2%;1979
年11月全县中小学实行班主任津贴制,小学5元,中学7元;1980年按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
献大小为全县教师 40%升级;1981年10月全县教职工普遍调资一至二级。民办教师补助费由交
给村改发到个人手,自13元增到18元。全县各村为民办教师评工分,每年最高可得700~800元,
但贫困村尾欠工资现象严重。1982年以来,民意、二站等地对民办教师待遇实行改革,将村拨
工分改为乡统筹,按教学质量评定等级,纠正了贫村评分高,实际收入低;富村劣等教师评分
低,而收入高的不合理现象。各级学校都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奖惩严明,奖勤罚懒,使教学工
作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