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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标准计量

第五章 标准计量




  清朝和民国时期,度量衡与中原地区无异。伪满时期,官方曾按照其改革后规定的度、量、
衡进行计量,但在农村人民生产生活中仍沿用旧式的斗、秤(16两一斤)、尺,没有专门管理机
构。1946年粮食系统配一名衡器修理人员,承担简易维修,检定需要到外地去请人。1959年成
立县计量检定所,派三人到省计量管理处和地区衡器训练班学习。当年12月 2日对第一粮库衡
器进行全面检定,并建立质量三级标准。制造20公斤大砝码二吨,购置 0.5级标准电压表、瓦
特表、电子管兆欧计(1.0级)仪器设备。开展了各种衡器、长度(各种量具)、计量、热学(血压
计、压力表、温度计 )、电学(各种电气表)等四项计量器具检修工作。1960年省在我县召开全
省标准计量工作现场会,同时成立肇源县标准计量科,隶属县科委。1962年将科改为局。1972
年绥化地区在我县举办长度和热工学习班;1979年全县有大型衡器(地中衡)三十台,各种天平、
砝码、热工仪表、量具、电气仪表配备齐全,由于严格执行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保证了器具
准确定量值统一。并推广和采用技术标准,使产品质量达到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

  1961年制定了小农具标准草案(即源农五种)。1~61铧、2—61锄板、3~61镰勾,5~61镰
刀,5~61铧刀。并修订小农具七种:源农1~3~61铧子,源农1~16~11,源农7~9~61铧铁
耲耙铧子,源农9~10~61锄板、锄勾,源农11~12~61镰刀,源农 13~14洋叉、二齿子,源
农15~16~61镐。1981年制定《肇源县标准化管理试行草案》;1982年成立肇源县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总站和“机电轻工产品质量、粮油卫生、种子质量、食品卫生”等四个监督检验站。1983
年会同有关部门对冰棍、毛制品毡袜套、水豆腐、干豆腐等企业标准,进行制定和修订,并严
格监督执行。标准化工业发展不仅本县积累了经验,还和外省、县进行交流情报和资料。现存
资料、情报三千余册。

  一、计量检修

  1959年计量管理所成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计量器具的普查、检定和修理工作的通知》,
当年12月对肇源第一粮库大小衡器进行检定和修理,写出《衡器检修手册》。1960年研制成功
简易电表检定箱。是年 4月15日省在我县召开标准计量工作现场会议,会后我县建立了质量三
级标准。自行制造、检定、试调20公斤砝码二吨,检定地秤和台秤,建立 0.5级标准化电度表、
电压表、瓦特表, 1.0级电子管兆欧计。检修的力学有地中衡、台秤、案秤、大杆秤;长度有
千分尺、卡尺、百分表;电学有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万能表;热工有热电偶、高温计等
十三种器具。1962年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九种主要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的暂行规定》。自行
制做成功三百斤的木杆秤,建立0.5级标准压力表,测量周围o~10公斤、0~20公斤/厘米,购
置25公斤高压检验泵和 0~60公斤,低压压力表检验泵。还承担了肇州县压力表检修工作,并
进行农村社队衡器、量具检修。1964年增1毫克~200克二等对组砝码、20克和1/10万天平各一
架,长度有千分表一块、 O级刀口尺、四棱直尺、百分表等检验工具,自行制造的千分表工作
台,研磨平和卡尺、千分研磨器各一套,压力有0.35级6公斤/厘米标准压力表一块,容量有250
毫升一等量瓶等。同时开展三等砝码及4~6级天平和表秤检修工作。

  二、标准计量检查项目及管理

  力学:二等砝码(公斤组),三等砝码(公斤组),二等克组砝码(对组)、二等克组砝码1 毫
克~200克、二等克组砝码1毫克~500克(实心)、三等克组砝码1毫克~500克、四等砝码(标准
增铊)、四等大砝码。

  天平:四级50克、三级 200克、六级50公斤、五级20公斤、七级20公斤。现已能开展三级
以下各种天平、各种地中衡、地上衡,各种台、案秤,各种木杆秤的检修和三等以下砝码的量
值传递。

  长度:四等量块(83)、五等量块5.12毫米~100毫米(20块),量块附件,1级5毫米~300毫
米百分表检具,0级25毫米,千分表检具0~3毫米,刀口尺0级125毫米,平面平晶1级 100毫米,
角度量块1级,水平仪检定器 0~1.5毫米,立式光学计、测微计,外径千分尺、卡尺、百分表、
千分表、内径千分尺、内径百分表等通用量具的检定。

  热工:0~60公斤/厘米2、低压压力泵、2 500公斤高压压力泵、标准血压计、标准酒精计。
现已开展各种压力表、血压计、酒精计的检定和白酒的测试工作。

  电学:标准电度表0.5级,电流互感器0.2级,标准电源箱。现已开展部分电流表、电压表、
电度表、万用表、兆欧表等电气仪器的检修工作。

  三、监督管理

  1964年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不合格衡器的通知》。经在群众中开展宣传,缴销不合格的
衡器。对缺斤少两、克扣群众的不法商贩,给予严惩。督促企业和个人按时送交器具进行检定。
1981年颁布了《肇源县计量监督管理试行草案》和颁发了《计量监督证》,组织监督检修人员,
培训专兼职人员 150名,深入全县各地,采取检修和监督结合的办法进行工作,维护了国家、
集体、个人三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