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化事业第一节 文化馆、站 县文化馆始建于1947年。当时名为“郭尔罗斯后旗民众教育馆”,工作人员四名。设施简
陋,借阅革命书刊《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东北画报》、《血泪仇》等。1948
年改名为“文化馆”。1950年至1952年宣传《婚姻法》、《镇压反革命条例》等活动,对破除
买卖婚姻,揭露反动道会门和敌特罪恶起到重要作用。1950年建立茂兴、头台、三站文化站。
1956年改名为“肇源县文化馆”,在城乡放映幻灯,城镇举办文艺讲座,娱乐晚会和报告
会,农村建起50个俱乐部,156个业余剧团。有幻灯机19架,收音机 4台,报纸8种,杂志38种,
图书 9 617册。1957年在浩德乡建民族文化站,其它乡建15个文化站。1958年各机关、企事业
职工,业余创作出歌曲356首,报捷文艺104篇。1961年对全县农村三级文化组织进行整顿,加
强了对旧艺人和流散艺人管理和演出剧目审查。1963年组织一支文化服务队,去农村巡回演出
小型节目、放映幻灯和图片展览等。1964年举办大型阶级教育展览,观众达万人,展期为一个
月并复制去农村巡回展出。1965年10月统计,全县有业余学理论、读报、创作、图书、幻灯、
文艺、板报、讲故事等活动骨干 7 007人,亦称“八大员”。二站文化大队创作组代表卢天凤
出席全国青年作者座谈会。1966年至1967年,举办了农村规划、刘英俊、抗大校史、打倒新沙
皇、红太阳、阶级斗争等大型展览。1968年文化馆、文工团、图书馆合并为“毛泽东思想宣传
站”。是年,组织业余文艺演出队赴尚志、海林、庆安、铁力等地慰问筑路工人。1972年编印
出《松江朝霞》小说集、《车轮向前》戏曲集、《松涛曲》诗歌集,并举办全县文艺汇演。1973
年编印《创作歌曲选》,1975年编印《工农兵歌曲选》,均系县内业余作者谱写。
1977年至1980年由省文化局投资12万元,修建了一栋 636平方米的三层楼馆舍。1979年举
办文艺创作学习班27期,培训骨干 614人,并在农村社队建起17个文艺、美术创作小组和组建
起浩德、超等两个长年不散的文艺宣传队。元宵节在县城举办灯节晚会。
1980年举办文艺创作学习班49期,有一千三百余人参加,并举办诗歌朗诵会、中学生征文
比赛、美术、诗歌展览等。省报刊发展我县文学作品35篇。是年举办了《刘少奇生平事迹》及
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展览会。1981年在新站、浩德、二站培训文学创作、美术、地方戏骨干
317人,并由 14人组成一支自负盈亏曲艺队,到农村巡回演出。是年绥化地区举行农民、少数
民族文艺汇演,我县有15个剧目荣获演出、优秀节目、创作、表演等奖励。馆内举办党史资料、
审判江青反革命集团展览和“七一”歌唱征文比赛,青年诗歌朗诵,“五讲四美”报告演出等。
在二站举办“热爱黑龙江、歌颂黑龙江”创作训练班,写出作品19篇,11篇在省级报刊发表。
1982年文化馆曲艺队为农民演出传统剧目和现代戏等 200余场,春节期间在县城举办灯展、风
筝赛、大秧歌、职工歌咏赛等,参加活动达三千余人。是年举办音乐训练班五期、美术班十期、
文艺班一期、老干部书法学习班一期。 9月在12个乡建立公助文化站,11月21日建立县民艺团,
为集体所有制,定编16人,与大众剧场合为一体,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全县农村文化活动情况统计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