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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地方病防治

第四章 预防

第一节 地方病防治



  

  县于1970年成立防治地方病领导机构,对氟病和地甲病进行普查、防治。

  氟病是发病率较高的地方病。1978年对头台、大兴等八个公社39个大队进行水质检验和氟
病普查:水质含氟量在1.1—2.0毫克/升的有32个大队;2.1—4.0毫克/升的为七个大队。检查
出患者计为20 902人,其中一度患者9 085人,二度患者10 192人,三度患者1 625人。1981年
对20个公社氟病患者和饮用水含氟量普查:氟病屯303个,接近全县自然屯总数53%,其中重病
屯161个,中病屯58个,轻病屯84个;氟斑牙病人85 771人,氟骨症1 179人,超过全县人口20%。
重病区(高氟区)有头台、大兴、超等等公社。省政府于1978年起拨专款,为高氟区打防病改水
井(深水井)后,有效地控制了氟病的发生。

  地甲病是地方性甲状腺肿的简称,俗称“大粗脖”。据1978年普查,患有地甲病22 214人,
一度患者16 324人,二度患者4 131人,三度患者1 409人,四度患者350人,患病率为10%。永
利、富强、三站、超等、古龙五个乡为重病区。1978年至1980年末,加工、销售碘盐 4 200吨,
对病人给以药物治疗,治愈地甲病患者17 950人,治愈率达到8 0.6%。成为基本控制地甲病县
份之一,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