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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狩猎

第五节 狩猎





  在从事农业生产前,常以狩猎来弥补生活之不足。除骑马射箭外,还擅长打 “布鲁”(打
兔棒子)。 布鲁分好多种,其中扁布鲁速度快,游荡棒抛出去有力。随着农业生产的兴起,土
地大面积垦种,由原来的常年打猎逐渐变为春秋两季打猎。春季由阴历二月末开始五月结束,
秋季由庄稼上场至年底为止。每次出围,有打围达(长)负责通知邻近各村庄,约定集合地点,
并决定出围日期(惯例一、四、七日或二、五、八日),人到齐后,打围达(长)按拟定每个屯落
所去地点而派,人们进入围场后从四面八方骑马领狗逐渐合拢缩小包围圈,捕获圈中之物直至
晚间为止。散围时,说定下次出围日期。

  另一种是圈围。由王公贵族指挥。为保护他们的牧群专打狼以及其它小动物,围场上猎取
的大兽均归王公贵族所有,只有兔、野鸡等归猎取者。由于耕地面积扩大,荒野减少,人烟增
多,狩猎已近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