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藏传佛教
第四章 宗教
第一节 藏传佛教
西藏佛教(喇嘛教)是中国佛教一大支派,公元十世纪后期,佛教与西藏原有的本教长期互
相影响而产生。主要教派有格鲁派(黄教)、宁玛派(红教)、噶举派(白教)、萨迦派(花教)等。
元朝西藏佛教传人蒙古地区,上层僧人开始掌权。明代1577年黄教高僧索南加错到青海康
区、蒙古地区传经说法,广收信徒,深得俺答可汗的赞许,动员蒙古人民皈依其教。史称“俺
答感其化,令蒙人皆奉佛教,持戒诵经,月斋三日,禁止杀生渔猎”。清初颁西藏佛教为国教
后,便达到了鼎盛时期。西藏佛教元朝传人郭尔罗斯后旗,对其僧人统称为“喇嘛”,藏语为
“上师”,“师长”之意。至清朝初期,全旗共建较大规模的寺庙十三座。(参见文物志)。衍
福寺居其它各庙之首,而建筑规模却小于新站的嵩令寺,所以长期流传“大庙(衍福寺)不大,
小庙(嵩令寺)不小”之说。全旗各庙的喇嘛人数多者三四百人,少者百余人,总数达三千多人。
每代要有贵族三百六十多人出家当喇嘛,奴隶要有六百至一千多人随同出家。每户三丁者必一
丁当喇嘛,五丁者必二丁为喇嘛。也有自我舍身为喇嘛者,还有不着法衣袈裟,不修经文的喇
嘛,谓之黑喇嘛,多为鳏夫寡妇为亡者祈求超度者。全旗有受封印的佛爷喇嘛(活佛)四人,大
喇嘛每庙一人,经头喇嘛每庙一人,共有领度牒喇嘛 325人,台吉喇嘛75人。蒙人信仰其教极
深。《东华录》载:“外藩蒙古唯喇嘛之言是听”。视佛爷喇嘛神圣不可侵犯,不得有任何怨
恨,一切患难、幸福皆视为佛的赏赐。故患病、忏悔、喜庆、婚丧诸事必请喇嘛诵经,求谢于
佛。乃至丢失物品小事也要求助于喇嘛。民国年间,三站嘎玛屯的几名老年妇女信奉喇嘛教极
为虔诚,他们走一步叩一头去佛教胜地五台山朝觐。富贵者每年还要成批的请喇嘛诵太平经祈
祷,必赏以大量的猪马牛羊和金钱物品等。寺庙皆以此生活,消费不尽,便成为高利贷的资本。
喇嘛教不仅迟缓了蒙古民族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而严重加深了劳动人民的贫穷落后,并促进了
贵族走向破产。解放后,所有喇嘛庙宇被拆毁(衍福寺毁于火灾),绝大多数喇嘛还俗于民。
一、喇嘛称号
受封印的佛爷喇嘛,蒙语称呼毕勒罕呼图克图奉为转世的活佛喇嘛。扎萨克喇嘛,位仅次
于佛爷喇嘛,司掌庙务万端,指挥众僧及部族,以对佛爷喇嘛的信仰宗旨,掌管政教两权。因
此,扎萨克喇嘛多为各汗、王公、台吉等贵族血统。每庙有大喇嘛一人,经头喇嘛一人。喇嘛
还分庙喇嘛和黑喇嘛,庙喇嘛即在庙的喇嘛,身着喇嘛服。黑喇嘛不穿法衣,不念经文,只念
“喳嘛呢叭咪畔”。凡支配寺庙事务的首席喇嘛皆称大喇嘛。
此外还有:喇生喇嘛(主持庙会的喇嘛),又仁奈喇嘛(亦和哈木),敖木喇嘛(总理庙事),
少仁喇嘛(制做各种面物类的),老本喇嘛(巴格西喇嘛,念经的师傅喇嘛),桑吉德喇嘛( 管仓
库喇嘛 ),翁思德喇嘛(开会念经起头的喇嘛),格木黑喇嘛(执法的喇嘛),加富思德木齐喇嘛
(管理全旗喇嘛增减,负责呈报蒙藏院),大事努尔喇嘛(掌管庙内祭祀烧香、上供等事务)。
二、喇嘛勤行
勤行为庙宇僧侣的每天业务,每日要进行两次。每当黎明时,各庙钟声相闻,响彻天宇,
紧接着在一片锣鼓、喇叭、法螺具等乐器伴奏声中,喇嘛列队置本堂佛前,点烛焚香,沉浸在
鼓乐齐鸣,佛香缭绕的气氛中,庙殿里每隔二尺远设有并列的矮坐板,上铺垫子,喇嘛依次对
面坐下,诵经时,有“翁恩德”即经头喇嘛开头,众喇嘛随合。此间,有一、二名手执三尺长
铁棒的役僧,在坐板前后巡逻,如发现不认真诵经或端坐姿势不正者,在其后背惩罚一棒。读
经一个时辰后开始早餐,小喇嘛手提粥桶来到坐板前,众喇嘛从怀中取出木碗,由专人盛给,
每人以三碗为限,饭罢,小喇嘛把佛前供奉的清水(阿尔山)端来,顺次用小勺分给众僧,黄昏
时进行第二次勤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长此以往。
三、喇嘛庙会
旗庙(衍福寺),每年阴历六月十五日举行庙会,每次三五天不等。其它各庙都要听旗庙的
调遣,因而旗庙的庙会最隆重。王公、台吉、富士豪绅、政府官吏以及伪满时期的参事官也都
参加。远近村民都来赴会,商贾云集极其热闹。喇嘛诵经贯穿庙会始终。小喇嘛表演具有宗教
色彩的文艺节目,通称“跳鬼”,又称叉玛舞,他们头戴兽头、雉尾、鹿角、神鬼等各种面具,
身穿奇怪服装,手持各种器械,在鼓乐声中跳舞,一出接一出。伴奏的乐器中大唢呐,蒙人称
牛喇叭,长一丈余,声音呜呜然,能传至数里之遥。其他喇嘛庙会均于阴历七月十五日举行。
虔诚的信徒们,为免祸治病,身背经卷围庙堂绕行或带上牛羊、炒米、奶制品及钱币到庙上许
愿还愿等。除此之外有大规模的赛马、摔跤、射箭等活动,优胜者要受到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