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饮食 主食 站人的主食一直以小米、苞米 和苞米与黄豆碾成的“杂合面”以及白面、荞面等
为主。辅以黄米、糜子及杂豆等。民国时期辽宁人迁入后,站人和蒙民才逐渐效仿食用高粱米。
此时无大米,虽有少量的早稻种植,产量极低,碾出的米价格很贵,购买者多用于待客或年节
食用。建国后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城镇居民都有定量供应,粮食种类亦较齐全。农村仍为种啥
吃啥,自行调剂。主食制法一般很简单,小米、大米、高粱米等多为煮干饭,也可煮稀粥。苞
米
为常见。白面食用方法较多,主要有饺子、面条、面片、馒头、花卷、烙饼之类。站人喜欢将
煮熟的面片加入猪油和白糖食用,称为“飞火旗”。还有一种方法,将和好的白面或荞面切成
方块,用手捻成指甲大小的猫耳状,煮熟后加入猪油白糖食用,称为“猪油小饽饽”。荞面制
法,除了饺子、面条和猪油小饽饽之外,在杀猪时也是制血豆腐的最佳辅助原料。旧法碾米中
有“米糁子”的副产品,亦称“小 子”、“米胡子”,用以煮粥别有一番味道。
副食 肉类以猪羊为主,杀羊取皮食肉,羊下水制汤甚为鲜美,站人效仿蒙民食“手把肉”。
冬至后为杀年猪时节,宰猪的当日多请亲友近邻吃白肉血肠。余肉分割后冷藏以备春节食用。
年节吃剩下的肉有的用酱腌后晒成“腊肉”以备平日待客。近年“产销直接见面”以来,肉食
供应甚为充分。鸡鸭鹅平时和年节均有宰食。狗肉以前食者甚少,近年渐多。满族人忌食。
蔬菜类,春季羊角葱、小白菜、水萝卜菜、生菜、臭菜等相继上市后,多为生食,有“大
葱醮酱越吃越胖”之谚。每当清明节以后,妇女儿童多去郊外挖苣莫菜和小根蒜( 站人称香味
菜 ),早春时节多为米汤煮黄豆芽,熬土豆,打土豆酱,并将上年晒制的茄子、豆角、角瓜、
倭瓜、萝卜等干菜焯后炖吃。夏季,角瓜、黄瓜、韭菜、芹菜、青椒等为家常菜。入秋,倭瓜、
土豆、白菜、萝卜、胡萝卜为家常备菜,并且将其晒制成干菜备冬春之需。入秋后甜瓜(香瓜)、
西瓜、西红柿上市,谓之“瓜秋”。西红柿在解放以前很少种植,虽有少量种植由于品种逐年
退化所结果实甚小,只能给儿童当做玩物,三十年代后品种开始增多,建国后不但当作水果生
食,而且登上餐桌,或炒或制汤或拌糖当作下酒菜。还有一种食之不太甜美,而闻之却香的
“闻瓜”,也是儿童之玩物。在蔬果类中,此地盛产“稍瓜”,亦称“菜瓜”生食酸甜,亦可
熟食,现在日渐稀少,濒临绝迹。深秋时节无论城乡各家各户争储各种蔬菜,主要方法有腌制
咸菜、腌渍酸菜、窖储鲜菜等。
鱼类,我县盛产江鱼,各种鱼类均可入食(种类参见水产志)。除煎、炖等法的熟食之外,
自辽代开始较大的狗、黑、鲤、鲫、草等鱼,均可生食,炮制方法与生羊肝相同,将鲜鱼剔去
皮刺,切成丝状,需用老醋浸泡一小时以上,拌以豆芽、白菜丝,熟土豆丝等,加以辣椒油、
姜粉、味素、花椒粉等各种佐料即成,为我县款客之上品。沿江渔村还将较大鱼咸腌后晒成鱼
干,称为“咸鱼劈子”,用作平日自食或待客,也有将小白鱼、小麦穗等小型成鱼腌制晒干做
为平日食用。
饮食习惯 夏秋为一日三餐,冬春两餐。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工作需要,县城坚持常年
每日三餐,早饭变为简便,午晚较丰盛。招待客人酒必在先,菜必偶数,鱼为佳品。饭前饭后
待客以烟茶。解放前婚丧酒席按家庭经济状况摆设,分为“八顶八”、“六顶六”或“四顶四”。
“八顶八”即:四盘冷荤,四盘炒菜,四碗荤汤,四碗清汤菜。富户有在炒菜前上鸡、鱼者称
为“大件”。上菜严忌最后上丸子(被视为滚蛋之意)。在丧葬席上只有父母一人死亡时,招待
送葬人才上奇数菜。
筵席上的主食,民国时期,一般人家多用糜子米(站人叫熟糜米),富有者用粳米。伪满时
期多用高粱米。八十年代后皆用大米或馒头。
饮料 酒,五十年代前后,人们多饮50~60度高粱酿制的白酒,富有者待客也有饮啤酒果
酒者。六十年代县内生产甜菜酒,其味甚烈。七十年代后多以玉米、糠麸酿酒,味亦较佳。
茶,县城及东部居民,习惯饮用清淡花茶。蒙古人和西部站人,喜饮极浓的红茶。并有加
奶油者。
清凉饮料,伪满时县城始生产冰糕,但无冰棍。城乡有为数很少的人饮用汽水。现在县城
及各乡镇均能生产冰棍。近年来,县城生产的雪糕,块大爽口,价格便宜,颇为人们喜爱。
营养饮料,旧社会富有人家冬季喝油茶面,热牛奶,夏饮绿豆糕,鸡蛋水,蒙古人和站人
喜欢饮酸奶子。建国后饮料品种逐渐增多,近年奶粉、麦乳精等广为饮用。
回族饮食 县内回族人以米面为主食,吃牛羊鱼肉,因无阿訇,只能对牲畜自宰自食。忌
食猪及其它大牲畜或凶猛禽兽的肉和一切动物血,也不吃自死之物,喜饮茶。称与汉族通婚无
所禁忌的回民为“反教”,受到同族人的气恨。近年因通婚所致,气恨渐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