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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社会新风

第五章 社会新风




  一、尊老爱幼

  (1)肇源镇满江红街二委八组王学兰的爱人自幼丧母,由其姑母扶养成人。 1962年姑母因
患风湿症瘫痪,邻居住的王学兰自愿以身相许伺奉这位好心老人。婚后她对姑婆百依百顺,尽
管有时不高兴也从不在姑婆母面前表露,以免老人多心。虽然家中生活不够富裕,但她总是调
剂得好一点让老人吃得适口。无论吃什么好的总是先老后小,在她的教育下,独生男孩也不与
姑婆母争食。邻里都夸赞王学兰贤孝。

  ( 2)自1980年以来,县实验小学二年一班的王红梅、初蕾、许海燕等同学,响应学校倡导
的“学雷锋做好事”的号召,经常到70多岁的老人杨臻泉家帮助做家务事。后来窦同宇、刘向
英、陈秀梅、赵丽娟、汪春燕、雷立夫等同学也相继参加。考上初中后初蕾、陈秀梅、许海艳
等同学一如既往。她们除了日常为老人买米、买菜、种花、抹房、修墙、扒炕、糊棚、扫雪等
零活外,每逢年节几人集资为老人买糖果、瓜子等礼品,并和老人一起欢度节日,使杨臻泉老
人深受感动。

  ( 3)茂兴镇兴华村85岁的五保户孙玉坤1980年患半身不遂,自理很难。本村赤脚医生王维
跃在诊治中,看到老人无人照顾,引起同情之心。于是王维跃同妻子商量,并取得父母支持,
是年 2月夫妇俩搬到老人家中,经过精心医治和护理,老人病情很快痊愈了。此事受到了县、
镇政府的嘉奖。

    1981年至1983年全县受表彰的五好家庭统计



  二、助人为乐

  (1 )1978年张俊文老师退休了,但他总想为人民做点好事。正当这时,党号召青年要补习
文化,于是在家中成立了义务补习班。七年间辅导了 300余名学生,大都取得了好成绩。有的
考中了大专院校,有的升入了初高中,学生家长都非常受感动,要给他点报酬,他执意不要,
并说:“我为了传授知识,谁要是不真正求学,给钱我也拒之门外”。

  ( 2)茂兴镇新华村23岁农民张海良1982年患重感冒后,由于生活困难无钱医治,病情转化
为结核性浓胸症。在迫不得已情况下,将其全部家产卖掉,加上政府补助的780元,共3 000多
元花尽病也没治好,此事传到镇党委后,有人提议捐款资助救济阶级弟兄。这一倡议党委成员
首先响应,每人拿出 5元。消息传开后,工人、农民、学生、老师等纷纷捐款,仅五天时间共
集资1 315.15元。张海良感动地说:“还是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啊!”

  ( 3)1984年4月28日,在肇州县西3公里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州县邮电局的邮递员
骑摩托车与汽车相撞后,伤势很重,昏迷不醒,如不立即抢救,就有生命危险。恰好这时肇源
罐头厂吉普车从此路过,司机赵景生和供销科长胡永江见此情景,马上把受伤者抬上车送往医
院,得到了及时抢救。

  (4)1984年秋收时节,三站乡宏合村东南的路面被雨水冲出一条宽7米,深 1米的大沟。农
民罗贵春见大家地里的庄稼不能往回拉,便带领两个儿子日夜拉土填沟,村民无不感激。是年
秋收时,王友的六亩水稻割下来无车往回运,罗贵春见王友发愁,他放下自己的不拉,先给王
友拉,由于路泞难拉,一匹马疲劳过度死了。王友很过意不去,要照价赔偿损失,罗贵春说:
“我来帮你是自愿的。我赶的车,怎么能叫你赔呢?”

  三、拾金不昧

  ( 1)肇源县皮毛厂工人孟德文,于1959年2月4日到县第一百货商店买东西。当他来到柜台
前,看见一块闪闪发光的小东西,他弯下腰一看是一块“英哥”手表,他拿起手表问营业员和
周围的顾客都说不是自己的。于是他把手表送到了镇派出所。

  (2)1959年6月的一天下午四点多钟,县罐头厂驻肇东办事处工作人员田守信去肇东银行支
款,办完手续之后,付款员将一捆钱扔给田守信后起身与别人走了。田守信一数多了贰佰元。
这时已经下班了,第二天一早田守信把钱如数还给了付款员,她脸红红地说:“谢谢您,直到
现在我还不知道差款呢!”

  (3)1975年1月一个大雪天,罐头厂职工陈国华在上班途中,突然发现前面一个骑自行车男
同志兜里掉出来一个东西,陈国华大声喊,那人也不停下。走到跟前一看是一个钱包,内装150
多元钱。到厂后把钱包交给保卫科。事过两天,失主抱着撞撞运气的思想去派出所询问,果然
得知下落。认领后,失主带着感谢信找厂党委表示谢意。

  四、舍己救人

  ( 1)1954年秋,十区(大兴)村干部窦国骑自行车上县城开会,途中遇见一只狼。他立即把
早有准备的“双响子”取出对准狼的方向点燃,第一声响后狼便往前跑,可是第二声飞到狼前
面响了,狼又转过头向他跑来。此时窦国被吓呆了,恰好仁和堡一赶车老板发现了,操起木权
子,跳下车一边喊一边跑。狼见有人相助,转头跑了。窦国从惊呆中醒过来,可是赶车农民已
经走远了。

  (2)1958年9月17日中午,新站中心小学一年级学生刘芝瑞在深水坑边上玩。不慎掉到水坑
里,和她一同玩的小孩都吓跑了。这时被五年级的学生刘芝兰看见,当即跳进水中把她救上来。
这件事,使刘芝瑞的家长受到了极大的感动。全校师生都称赞这种高尚的共产主义品德,少先
队新站总队给她记大功一次,并通报全队学习。

  ( 3)1964年8月4日,鲁彦华、陈彦玲等三名同学假日去码头江边野浴。陈彦玲出于嬉戏向
深水中走几步,突然蹲下便呼救,二次后便无人理睬,当她第三次真正坠入深流呼救时,别人
还以为闹着玩。鲁彦华看陈彦珍果真淹着了,她就急忙下水去救。由于不会游泳也一同顺流而
去。此时,农业中学学生孙志正同其父打柴经过这里,他立即跳入江中,随后一位名叫王兆瑞
的青年也跳下去。陈、鲁二人被救上岸后,陈彦玲因溺水过长死了,鲁彦华得救甚为感激,尔
后多次看望救命恩人孙志,由于常来常往两位青年产生了感情,于1974年5月1日结婚了。

  (4)1975后7月中旬的一天中午,杨坤、孙玉振去水利局办事,当他俩走到劳动局东路北侧,
听到有人呼救,到跟前一看一个女人跪在地哭喊,问她怎么回事 ?她说她爱人为救邻居一儿童
落酒糟窖昏过去了。边说他俩边来到现场,只见昏者口吐白沫,两肢伸开,这时,杨坤下到窖
里,孙玉振用绳子在上面拽,没等杨坤把绳套套在昏者身上,杨坤也昏倒了。正在这万分紧急
的情况下,张国志带领一部分人把窖敞开,两人都得救了。

  五、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1)1950年冬季一天,夜幕降临以后, 县城警报机突然呜呜作响,东门外火光冲天,干部
工人居民各持防火工具奔赴天亨久烧锅大院。营业室,仓库全都起火,为截断火路,竟有一人
捷足先登上了房,奋力刨起来,接着大家纷纷上房。地面上人提水的、拆房的,不到一个小时
烈火被扑灭了。公安部门领导当场总结,表扬了英勇同烈火搏斗的厂内工人,特别表扬了临危
不惧的教育局长李声。

  (2)1958年10月 21日,这天风很大,新站镇西大泡子边的草甸子突然发生了荒火,风助火
势,蔓延得很快,附近有很多庄稼,眼看就要烧到了。面对此景,新站中心小学700 多名师生,
飞跑到现场,奋力扑火。由于风大,火势仍然急剧。在这紧要时刻,他们急中生智地把棉袄脱
下来扑火,有很多学生不顾衣服烧破,累得满头大汗,经过一个多小时,终于把火扑灭了,使
庄稼没有受到损失,保护了集体财产。

  (3)共青团员王贵, 1959年是三站公社宏力大队基干民兵连战士,一天中午,当他走过井
沿时,一匹骡马领着小马驹到井槽子喝水,小马驹一“撒欢”掉进井里。王贵急忙跑去,毫不
犹豫地把着柳罐绳子下到井里,把小马驹救上来,受到社员们赞扬。

  (4)1967年正月初五,被造反派批斗 “靠边站”的富强畜牧厂党支部书记宋太,晚上去外
面听见羊圈里羊乱跑,他急忙奔去,这时一只狼看见有人扔下羊奔他扑来,宋太的爱人及小舅
子听见外面厮打声,立即赶出来帮忙,用刀把狼捅死,保护集体财产免遭损失,可是宋太的手
指却被狼咬掉了一个。

  (5)1980年秋,肇源码头青年商店, 19岁的营业员孙国林值宿。深更,他听到商店内有响
动声,未顾得穿衣,便勇敢地冲了进去,行窃的歹徒急忙挟起装有盗取的物资和现款麻袋逃跑。
孙国林奋追不舍。窃贼见难以脱身,便操起附近一家挂在墙上的扁担向孙国林猛扑过来。小孙
毫不畏惧,手持铁窗条迎了上去。与窃贼英勇搏斗。贼人被小孙用窗条打翻在地,使国家财产
未受任何损失。经公安部门查明,行窃者是扶余县一惯盗窃犯流窜到我县。孙国林受到公安部
门的嘉奖。

  (6)1982年9月30日,超等公社建筑大队党支部书记兼三队队长李贞晚饭后,到队房、场院、
羊圈进行巡查一番后回家休息。11时许被狗吠声惊醒,于是他警觉地穿衣起身,拿起一根木棒
向生产队走去。只见大门西面草垛上的大黄狗向西狂吠,他便向西冲了过去,见一只大母羊从
托坯坑前惊慌奔跑,随后一个身影从坯坑南沿站起来。李贞高声喝问:“谁!?”那人不答,
竟向他迎面走来。“谁?站住!”他又喝了一声。那人竟亮出雪亮尖刀向他猛刺过来。他用木
棒去迎,却被搪折了。歹徒手快,一刀竟刺伤他的头部,他踉跄几步跌入坑内,歹徒又向他腿
上扎了一刀,脱身便逃。李贞忍着剧痛站起来快步追上,用力向歹徒身后踢了一脚,歹徒歪了
下身子继续猛跑。李贞紧迫不舍,歹徒回身当胸又是一刀,躲闪不及正刺入前胸右上部,歹徒
拔刀要跑,李却紧紧抓住他拿刀的手,拇指、食指、虎口全被刀刃割得鲜血淋漓,歹徒趁机挣
脱,李贞还是紧追不舍,并怒喊:“我死也要抓住你!”但追到一个下坡处便晕倒了。群众赶
到后将李贞背回抢救,在现场上发现了罪犯遗留下偷羊用的自行车和麻袋,成为公安部门破案
的重要线索。县委为了表彰李贞为保护集体财产同盗窃分子英勇搏斗的事迹,于同年11月 3日
作出决定,号召全县党员开展“向李贞同志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