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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1954年

1950年—1954年


   1950年

  5月27日:召开肇州县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55人,历时 4天,成立了县妇
联。

  10月: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全县组织担架大队1,216人赴朝,动员青年参军有 728人
入伍,人民群众捐献飞机大炮款四千五百七十五万元(东北流通券)

  11月:建立肇州县人民武装部。


   1951年

  1月31日:奉黑龙江省政府令:将肇州县政府改为肇州县人民政府。

  5月:在全县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到1952年结束。

  是月:开始按照国家统一币制的规定,用东北流通券兑换人民币。

  6月30日:各界人民法庭公开宣判,判处罪大恶极的反革命犯任述尧、潘兴堂、张耀舟、
李达夫、柳景山死刑。

  12月:由一区划分出十四区。把二区所辖的丰乐镇、五区所辖大同镇划出,单独建立丰乐
镇政府和大同镇政府。

  是年:试办第一个手工业合作社——肇州铁业社。

  是年:在全县开始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1952年

  1月30日:在全县开展了“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五反”(反行贿、
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

  11月20日。召开了中共肇州县第四届代表会,历时 9天。讨论推行农业生产合作化问题,
并作了决定。

  12月:开始兴办广播事业,在肇州镇内安装广播喇叭。(1956年4月建县广播站,1984年 5
月1日改为肇州县人民广播电台)

  是年:在四区农兴村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试点,以傅景才互助组为主建立第一个初级社。


   1953年

  7 月28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中共肇州县委设常委会。成员有:魏忠才、马得山、王
献忠、刘达。

  11月。全县对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1954年

  2月14日:召开中共肇州县第五届代表大会,到会代表331人,列席代表66人,历时5天。
讨论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问题。

  3月7日:召开肇州县首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历时4天。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委员,组
成县人民政府委员会。

  9月:棉布实行计划供应。

  是年:布士杆菌流行病在县内开始发生。

  是年:开始试建乡制,把原十四区所辖17个村划分为4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