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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面积

第二节 面积



  

  全县总面积2,393平方公里(即359万亩),耕地面积187,8万亩,占总土地面积52%,草原
面积103.7万亩,占29.1%;林地26.1万亩,占70%;荒地8.6万亩,占2.5%;苇地 40,000亩,
占1.10%;水面面积6,000多亩,养殖面积4.980亩;其它用地如居民住宅、工厂企业、水利设
施、道路等28.8万亩,占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