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改革
第二节 土地改革
1946年 5月18日,肇州县政府宣布“开拓地”归无地农民所有。届时在区村联合会和农会
组织下,全县开展了减租减息工作。减少地租25%,时称“二五”减租减息。1946年6月,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精神,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
主土地分配给农民。 7月下旬,中共西满分局派遣由古大存率领的西满土改工作团,来肇州县
六区进行土改工作试点。
1947年 7月中旬,全县组织11个区土改工作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改斗争。斗地主,挖
浮财。到9月下旬,被斗地主1,146人,挖出长短枪55支,子弹 1,100余发,砍挖物资价值达
40亿元(东北流通券),有152,000余人分得浮财。是年冬,全县开始全面平分土地。分田办法
是编号排队,按户分等,按人平分。赤贫、雇农、孤寡、军属是一等,贫农、佃贫农为二等;
下中农、中农为三等。对地主、富农也分给土地。1948年初,全县土地全部平分结束,贫雇农
和由农占有土地 131,400垧,占总数的72%。至此,人民政府给翻身农民颁发了土地执照,封
建土地占有关系土崩瓦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