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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互助组

第三节 互助组



  

  1949年,全县农村组成了5,395个劳动互助组,互助组是坚持“人合心,马合套,自愿互
利”的原则,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互助组分为三种形式:临时组、季节
组、常年组。每户的所得由自己土地的产量,所占有的牲畜、农具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