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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人民公社

第六节 人民公社



   

  1958年 9月上旬,全县掀起了人民公社化高潮,于是以乡为单位成立了16个人民公社。人
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组织。1961年以前,公社下辖管理区,后改叫生产大队,以大队为核算单位,
生产由大队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社员以大队为单位统一分配,人民公社基本特点是“一大二
公”,(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结果发生了“一平二调”(即平均主义和无偿调用群众物资),
社员干活“大帮轰”,卯子工,分配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刮起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
和共产风。1962年,中央发布了《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以后,由大队核算转为小队核算,以
小队为分配单位。但劳动过分集中,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仍没有解决。“文化大革命”时期,又
大批“三自一包”(自由市场、自留地、自负盈亏、包产到户),“工分挂帅”,“割资本主义
尾巴”,说什么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步,结果,更加使农业生产遭受严重
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