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开发
第一节 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始于元朝。元贞元年(1295年)建立肇州屯田万户府,有不鲁古赤 220户,水达达
80户,归附军 300户,续增渐丁52户。在此开垦土地,以后荒芜,直至清朝重新垦荒开放。大
致经过了 3个时期。第一个时期自清朝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设置黑龙江将军以来至咸丰十一
年(1861年),为屯垦时期;第二个时期自同治元年(1862年)至光绪三十年(1904年)为部分开放
时期;第三个时期,自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以来至民国初为全体垦荒开放时期。
一、屯垦时期 (1684年—1861年)
自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正月命都统公瓦山与萨布素共论攻取罗刹(沙皇俄国)雅克萨城,
在沿途设有驿站开荒种地。上下站关防领催2名,每站领催1名,壮丁26名,唯卜魁站多 3名。
又卜魁站设马匹10匹,牛30头,特木德赫至肇州茂兴七站,每站马26匹,塔哈尔至黑龙江城12
站,每站马20匹,茂兴等19站,牛27头,又称茂兴与古鲁两站间有乌兰诺尔一站,原系雍正五
年将军富尔丹增设,故有新站之称。站官领催皆支薪饷,壮丁均耕垦自给,此为开垦之始。
二、部分垦荒时期 (1862年一1904年)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黑龙江将军恩泽奏放此地蒙荒。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出放郭尔
罗斯后旗荒地,由将军萨保派道员铁路交涉局总办周免办理。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新任
铁路交涉局总办宋小濂和行局提调张樾,清理出放荒地,结果是共放十八井 29万余垧(即每井
1,620垧)。
三、垦荒全体开放时期 (1905年—1918年)
这时期共分为 3次开放。第一次:光绪三十年(1904午)九月,经程德全将军奏准哲里木盟
长同意,籍地安民,始派理刑主事庆山再次出放铁路以西荒段,俗称24万垧,至光绪三十一年
(1905年)实际出放毛荒15万余垧,也叫“和、乐、安、平”段。同年又出放签字段毛荒44,000
余垧。第二次: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新任巡防局委员崇绶出放沿江段,换字段毛荒14,000
余垧。沿江东北段毛荒17,161垧。沿江东南段毛荒 19,741垧。沿江西北段毛荒10,088垧。
沿江西南段毛荒16,827垧。原放熟地42,926垧。又放莲花泡老虎背 14,580垧,此次共放荒
地 76,000余垧。第三次;经将军程德全奏准出放扎萨克蒙荒,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派呼兰
副都统都尔苏出放荒地,由于都尔苏有渔利之疑,遂派甘井子蒙务局总理何玉朴出任放荒北大
段,俗称伊顺招段,经过清查出放荒地,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春季,共放蒙荒13万余垧。
前后共放632,179垧。
到民国三年(1914年)总耕地面积为752,110垧,内有熟地301,500垧,约占全县总土地面
积的五分之二,其中上等地 202,529垧,中等地 53,014垧,下等地41,957垧。民国十二年
(1923年),垦熟面积已有30余万垧。民国十九年(1930年)后,由于事变及水灾、匪害等原因,
熟地变荒地不下10余万垧。伪满康德二年(1935年)后,土地逐年恢复。
解放后,土地得到大量开发和利用,由于行政区域的变更,到1985年,全县共有耕地面积
1,781,02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