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畜牧业
第三章 畜牧业
1945年解放前,畜牧业处于自然发展状态,大多数牲畜和牧场都掌握在地主、富农和牧主
手中。民国三年(1914年)全县仅有大牲畜28,942头,羊46,693只,猪 35,656头,每年卖家
畜只有1,000至1,500头。从1936年到1943年间,先后建立了伪县公署实业科畜牧股、兴农合
作社畜产系、畜产会社等机构,调查掌握畜禽数量,催办官马、官猪、收缴鸡蛋。同时,在35
个街村建立马站,由肇东军马站供给阿拉伯种马,有地方选留种马20多匹,全部本交繁育。种
马和经费由伪县公署统一管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选马大会,好的定为军马。后来,又
引进荷兰杂种和西门塔尔牛、克利德尔种羊、巴克夏种猪,分别在火车头屯和模范村进行改良
繁育。但由于当时发展畜牧业没有长远打算,马炭疽、鼻疽、猪瘟、肺疫、丹毒等疫病流行,
死亡严重,影响群众养畜积极性,畜牧业发展很慢。
畜牧业生产是解放后才发展壮大起来的。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了积极
保护和大量繁殖,大发展全改良,防重于治,养防结合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畜牧业发展很快。
1979年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绵羊增长14倍,猪增长 8倍,其他牲畜也有所增加。为保
证畜禽健康发展,在全县建立健全了3级防疫灭病网,控制了马炭疽、马鼻疽、猪瘟等3大瘟疫
和鸡新域病。为提供优良种畜,先后建立了国营卫星种畜场、乐园牧场、种马站和猪场。并且
完善了畜牧兽医学会,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提高了科学养畜水平,保证了畜牧业不断向
前发展。到1985年全县养畜禽专业村屯17个。有5个养牛超千头,有7个乡养羊超万只,有 6个
乡养猪超万头,有5个乡养禽超10万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