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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机

第一节 农机





  一、发展过程:

  1956年春,黑龙江省农业厅在本县设立了肇州拖拉机垦荒站,调进拖拉机33台,其中斯大
林—80号16台、克斯07型14台、热特—25A3台,机引农具165台(件),农机工作人员达256人。
垦荒站的主要任务是开垦荒地。1956年至1957年先后在永乐、新福、杏山、兴城、榆树、大同、
升平、昌德等地共开垦荒地18.150亩。1957年末,省农业厅根据开荒任务的完成情况,调走拖
拉机21台,调走机引农具107台,工作人员减少到100人。

    农机变化情况(1956至1957年) 单位:台(件)



  1958年春根据省农业厅指示精神,农机体制进行了改革、把农业机械由国有国营改为国有
队营。农机具归国家所有,农机具和随车人员归生产大队使用。一切费用,如油料费,修理费、
折旧费、人员工资等由生产大队负责。农机具由大队统一管理,为各生产小队代耕,合理收费。
驾驶员由挣工资变为挣工分。这时将垦荒站的12台拖拉机和85台农具分别下放到万宝,青山、
双发、和平、振兴、共进、新化、新兴等12个生产大队。各大队都建立了机耕队。

   农机发展情况表(1958年至1961年) 单位。台(件)



  1962年春,把农业机械的经营方式,由国有队营改为国有国营。在这期间成立了肇州县农
业机械管理总站,并在万宝、光荣、兴城设立了分站,在丰乐、永乐设了直属机耕队,为各社、
队代耕。其经营方式是总站、分站、机耕队三级管理,总站,分站两级核算,综合奖励,定项
补助和总负盈亏等办法。1964年初,撤销了 3个分站,在全县的13个人民公社都建立了农业机
械管理站,持续到1968年的秋季。

   农机发展情况(1962年——1968年) 单位:台(件)



   拖拉机作业情况(1962年——1968年) 单位:标准亩、公斤、元



  1968年秋,把全县68台大中型拖拉机和 256台机引农具全部折旧卖给生产大队,经营方式
由国有国营变为队有队营。各生产小队按土地面积集资,由生产队统一购置,集中管理,大队
建立农机队,为各生产小队代耕。挣国家工资的驾驶员均随车下队(留职停薪)为各大队培养农
机技术人材,同社员一样挣工分。

  农业机械采取队有队营的经营方式,各生产大队可以根据自己的人力、畜力情况和农业生
产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机作业计划,解决了国有国营时拖拉机“指不上”“靠不住”
等问题。

  1973年至1979年,上级拨给本县贫区机械化投资,使一些贫困大队也都有了农业机械。到
1981年末,全县农用大中型拖拉机发发到641台,比1968年开始队营时增长9.4倍;机引农具发
展到2,048台,比1968年增加了 8倍。同时,拖拉机的作业项目增多了,作业数量增加了,作
业质量也提高了。

   农机发展情况(1969年至1985年) 单位;台(件)



   续表



   1970年至1986年拖拉机作业情况表 单位:标准亩、公斤、元



  二、几种农机具

  (一)马拉新式农具。

  1952年购进马拉农具90多套,1957年发展到1,400套,每套农具包括双轮双铧犁,双轮单
铧犁、圆盘耙,钉齿耙,镇压器,十行播种机,摇臂收割机等,共8,400余台,价值 387万元。

  1.双轮双铧犁。适用于一般土壤耕作,每天可耕地10亩以上。

  2.双轮单铧犁。前边有小铧和犁刀,能将土先切去一块,适于耕地较深的和粘重的土壤。

  3.新式步犁。铧前为切刀,可在一般土壤上耕作,每天可耕地6—7亩。

  4.圆盘耙和钉齿耙。耙片象菜盘一样,向前滚,能把土块切碎,而地表仍平整。

  5.镇压器。前后有两列镇压滚、前列较大、后列较小,压地时前后两列互相错开。

  6.十行播种机。用两个马拉即可,一天可播三、四十亩,行距整齐,下种均匀,复土深浅
一致,出苗整齐,便于收割。

  (二)垦荒站使用的拖拉机和农具

  1.斯大林——80拖拉机(—80)

  2.重型开荒五铧犁(—5—35)

  3.四十片园盘耙(—3、4)

    1985年末全县机引农具统计表 单位:台(件)



    1985年全县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



    在合计中:链轨式拖拉机统计



   1985年全县小型拖拉机拥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