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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邮政业务

第三节 邮政业务



  
  邮政事业,民国元年(1912年)由私人商号厚德森代办,邮差每三、五日来该号收取 1次。
1936年9月老城基代办所改为肇州邮政局。

  业务范围,只办理信函、包裹、汇兑,基本是国内业务。偶尔也办理少量的关东洲、朝鲜、
日本等对外邮政业务,其信函每月约七、八十件,包裹1—2件,汇兑3—5件;业务收入每月 3
元左右。

  在永乐镇和头台站两处邮政代办所,代收信件和包裹每年约收入伪币 300元。1945年解放
后,邮政业务量大幅度增长,1954年收寄各种函件、包裹和汇兑计12,599件,1957年达到510,
222件;截止1981年又增加到1,073,330件,是解放前的85.1倍。各乡镇都设立邮政所,形成
全县城乡之间,村村之间都可以邮寄包裹,函件,方便了用户。1950年,县机要通信班设在县
政府,归县政府秘书室领导,全班共7人。投递工具是骑马。1957年4月 1日归邮电局正式开办
机要业务,随委办汽车专送。各类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骑自行车专送。1957年共有机要业务量
1,172件; 1976年业务量增到2,965件;到1984年业务量增到 3,385件。1985年邮政总业务
量为12,643,333件,是1981年的11.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