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商业第一章 商业第一节 私人商业 私人商业,即民国元年(1912年)前,已疏疏落落散于全县各地,此时丰乐镇最为繁盛,因
当时县城虽通水路,但四周沼泽,又兼江水时而泛滥,官府不加治理,而丰乐则无此弊端,故
成为全县经济贸易中心。老城基次之。
本地商人多系宽城子(今长春)等地大商富贾的佣人,来此地独立经商。经营范围为花旗、
大布、“红洋机”等布匹,日用食杂、五金之类。
由于本地商人与长春商业关系密切,故将高粱、谷子、小麦、大豆等粮食、油酒等类商品
运往该地出售,尔后又从那里购回自己所需贩卖之商品。民国十八年(1929年)随着土地的大量
开发和人口的增长,私人商业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碾磨坊、木商以及其它小商小贩等新
的门类,各种商业约有562处。同时资本亦有颇大增加。
民国十八年(1929年)商业情况 单位:个
1931年,日本侵略者入侵后强抢豪夺,尤其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年)发生之后,日本侵略
者实行经济封锁,加之自然灾害连续发生,年景歉收,致使广大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社会
购买力急转直下,因而本县商业遂逐渐倒闭,濒临绝迹,伪康德元年(1934年)肇州县城遭受特
大水灾。县公署迁至老城基。由于行政区域变小,人口减少,商业则更萧条冷落。新县城——
老城基从此逐渐成为全县之经济中心, 并与丰乐镇、大同镇、三道岗子 (今永乐)、徐家围子
(今兴城)加强联系,赖以维持其奄奄一息之局面。主要民需商品,诸如食盐、石油、棉花、纸
张、机械、布匹、毛织物品、烟草、砂糖、机械工具等,均由日本侵略者控制,强行配给,对
地产农副产品,强行掠夺,物价昂贵而奇缺,私人商业利润极微,纷纷倒闭。
解放前夕,本县仅有大小商业306家,而其中家眷铺,夫妻店,摊床,货郎担就有273家,
较大商业仅33家,著名者只28家,
解放前夕大型商业情况表
1945年东北解放后,私人商业又逐步发展起来。
当时,县城私人商业网点就达176家,从业人员437人,销售量占整个市场的 65%这时建立
了国营商业——肇州贸易公司。集体性质的消费合作社,相继出现,对私营商业采取扶持利用
政策。1956年1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部分私营商业变为公私合营商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方针的指引下,本县个体商业
又重新活跃起来。据统计,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个体商业1,373家,从业人员1,594人。在
繁荣经济、活跃市场上,个体商业起了很好的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