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物资采购 人民生产、生活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和燃料,解放前均由需用者自行采购。据《东北丛刊》
记载,本县解放前,木材用量甚少,靠水上进入。木商将制材以马车从伯都纳(吉林扶余)运入
江边,巨大之原木、棵材及其他,自伯都纳编木排水运到肇州(今肇源)埠头,再用马车向需要
地搬运。伪满洲国时期木商经营木制品,地主豪绅建房,所需木材,均自己赴吉林、长春、哈
尔滨采购。城乡居民生活燃料,皆用毛柴和秸杆,几家铁业红炉以煤为燃料,均是需要者自行
采购。解放后,物资管理纳入社会主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国民经济轨道。1980年以前物资部
门所经营的物资购进均由国家按计划统一调拨。党的“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方针贯彻以来,
除按国家计划内物资采购外,可从不同地区自行采购。
几个年份物资采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