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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储蓄

第三节 储蓄



  

  储蓄业务是1951年开始办理的。当时因业务量小,只有 1人负责这项工作。1955年到1960
年,随着业务量的增长,于县城先后建两处储蓄所。

  储蓄种类在不同时期也有变化,1955年到1960年开展活期、定期有奖和定期实物有奖储蓄。
1961年后改为零存整取小额储蓄。

  由于坚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人民储蓄事业逐年发
展,尤其近年来更为显著。1985年末,余额已达到2,618万元。

   各项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