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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乡建设

第四章 城乡建设




  城镇建设,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而日新月异。

  镇内房屋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砖瓦房甚少,而后逐渐增多,大部分为砖木、
土木结构的平房和起脊瓦房,临街均系砖房。

  修建楼房为时不久,属生产性楼房建筑较早的为发电厂、农机修造厂、造纸厂、味精厂。
继之,油粉厂、水泥厂等生产楼先后建成。非生产性楼房最早建成的是县一中教学楼,相继,
工程公司、运输公司、百货公司、肇州百货商场、交通、邮电、广播大楼、县人民医院、中医
院、水利、电业、粮食、供销、银行以及肇州镇人民政府的楼房亦皆于近年落成。此后,中共
肇州县委、肇州县人民政府,县公检法机关的办公楼亦屹立市区。不仅县城修建了楼,而且丰
乐镇人民政府.银行营业所等办公楼也已建成使用。1954年至1981年新建房屋面积达 362,803
平方米。

  居民住宅;本县从1968年到1975年,先后建公房1,200间,面积 30,000平方米。届时金
县公房366间,面积10,094平方米,1982年到1983年新建住宅780,227平方米,其中房产处建
房23,018平方米,居民建房 550,209平方米。近年来,按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规定:凡新建者
一律建砖房,不许建土房,最低为砖“挂面”。从此,在本县建筑史上出现了新局而,居民新
建房屋由砖墙土盖发展到“四不露”,“两毡三油”、三合土、钢屋架、铁瓦盖。其结构之新
颖,样式之美观、工艺之精湛,布局之合理,都是史无前例的。1984年肇州糖厂第一个建起居
民楼。

  市容整顿:肇州镇面积523.6公顷,其中工业用地21.94公顷,仓库用地 64.26公顷,对外
交通用地14.5公顷,生活居住用地 321.1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3.6公顷,非镇属机关用地
17.5公顷,农业用地80.7公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加强了市容整顿,1953年,县人民政府以州财字(39)号
文件,颁发了《关于缴收城镇建设费用的规定》由工商业及殷实富户负担 70%,一般居民负担
30%,计征集人民币19,000元,用于市容整顿。嗣后,按“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使用,
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不断健全城镇管理机构,编
制了城建总体规划,增添了公共设施。先后建公共厕所35处,设卫生箱40个,安装路灯70盏。
同时解决新建工业厂址的合理布局。

  通过各个时期的整顿,使镇容日臻完美,工商布局愈加合理,较大型建筑物逐渐增多,昔
日古老之城,正向现代化发展。

  道路整修:镇内道路网呈“棋盘”状。路总长36公里,其中过境公路8公里,渣油路6公里,
土路22公里。但镇内道路主次不分,行人、车辆均通过十字大街,往往出现交通阻塞,十分不
便。

  对镇内道路整修,政府十分重视。但受条件限制,始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近年来于十字
大街,东、西、南、北二道街已铺上环型渣油路,1984年交通部在本县召开全国公路客运部门
建设文明车站经验交流会,拨款200万元,用于镇内道路建设。1984年打通巷道、防火道287条,
计 102公里。1985年新修油渣次干路20条 20公里,翻修二级油渣主干路2条 4公里,安装路栏
6,000延长米,架设地缆线4,000延长米,整修排水沟4,000延长米。

  乡村建设,解放后,针对农村人口逐年增加,社、队企业星罗棋布,农村占地愈来愈多,
农民建设新房日益增加的情况加强了农村建设规划与测量工作。测量人员深入到各乡中心居民
点进行规划测量。1959年搞了农村远、近期建设规划、测绘图纸11张,规划居民点71个,按照
规划,广大农村大兴“五有三勤”,改变自然环境。1982至1983年完成了15个乡、镇规划任务,
1984年完成400个村(屯)测绘和规划任务。在规划指导下,搞了3个标准式村屯建设试点,已取
得了初步经验。新农村建设正按规划进行。1985年全县15个乡镇完成了规划任务,形成了现状
图、管网图、居民分布图和建设说明书,有 578个村屯完成了规划图和现状图及建设说明书;
各乡村普遍建立了规划管理机构,制定了管理条例和乡规民约,被评为省、地乡村规划建设先
进县。

   
道路桥梁整修情况一览表
单位:桥座、平方米、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