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城建队伍 城建管理机构,建于1948年10月,当时称县基本建设委员会。此后根据事业兴革需要,曾
几经变迁,易名,1981年又易名——县基本建设委员会。辖属建工处、建材处、城建处、房产
处、环境保护办公室5个单位,建工处下设3个施工专业工程公司及工程管理站;建材处下设一、
二砖瓦厂,水泥厂,建材公司;城建处下设自来水公司等基层单位。
1984年将基本建设委员会改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撤销了建材、建工处;下辖属城建处、
房产处、环境保护办公室、工程管理站、设计室、工程公司、水泥厂、新兴砖厂、二砖厂、建
材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基层单位。
城建队伍随着事业发展逐步扩大,1953年有临时工 110人,1956年成立建筑合作社,有工
人547人,1972年有工人570人,到1985年城建队伍共有1,294人。
建设系统建国以来职工情况明细表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