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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供电

第七章 供电供水

第一节 供电



  

  县城1949年开始用电。利用敌伪遗留的一台HP75陈旧柴油机,自建小型电灯厂 1处,仅能
供应部分手工业生产和县人民政府照明。

  此后,为适应工业生产发展需要,改用160,266,300HP泵动机3台和75,150,300千瓦发
电机 3台发电,但供电能力仍然有限,除供县城机关、工业、邮电、广播、粮油加工外,在广
大农村中,只能供应丰乐一部分。

  1963年至1967年扩建了电厂,利用1,590千瓦汽轮机组发电。1967年10月地方发电改为国
内供电。从此全县农村基本通了电。

  1980年,先后建立城郊、丰乐、振兴、兴城、永乐5个供电所,国营职工已达139人,集体
职工共194人。1984年肇州,丰乐、永乐、兴城、永胜5个供电所,有国营职工 257人,集体工
人33人。

  一、电力分布与设备

  全县总用电量为4,075万度。已形成较为完整的输电线路网,分布于城乡各地。

  县输电、变电、配电设备则是随着供电量的增加而增置的。

  输电设备:35千伏输电线路。1982年末共有 3条,即委(委士图)肇、肇振(在朝阳公社)肇
兴(兴城)线路,全长1145公里。历年输电线路情况如下表:

    35千伏历年输电情况表 单位:平方毫米、公里



  变电设备:3个变电所,有主变压器10台,总容量1 6,200千伏安。

  配电设备;历年配电设备情况见下表:

    历年配电设备情况表 单位:公里、台、千伏



  二、生产与生活用电

  全县年总用电量为4,075万度,农村用电为1,163万度,主要用于排灌、水库、机电井、
社、队企业生产。县城用电2,221万度,其中工业生产用电 1,917万度,居民用电304万度。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人民生活用电,已不只用于照明。
除日光灯、台灯、落地灯、壁灯外,其它诸如电褥子、民用吹风机、收录机、电视机、电风扇、
电烤箱、电冰箱,电动缝纫机等高档生活用具,近年来已开始大量用电。

    肇州县历年用电量统计表 单位:万度



  本县全年实际用电量为6,364万度,国网供电仅占实际需用量的 63%,所以常常因为超负
荷而使全县全部或者部分停电。

  县电力部门,在电力不足的情况下,为保证生产、生活需要,采取了减少线损、严禁窃电、
限时限量、台理用电、分清主次、保证重点的供电措施。重点对象是粮油加工、医疗、邮电、
广播、照明、重要工业生产。

  春耕季节,白天只供农村,夜间供给工业。在工业生产中,逐厂落实用电时间。从面,基
本保证了工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发动各工厂自己办电,一但国网电停供时,便自己发电,以保证生产的连续性。

    工厂自办电情况表 单位:台/千瓦,台/马力



   电业综合统计表 单位:个



    电费统计表 单位:元



  由于自然条件以及管理不善等多种原因,伤亡事故亦屡有发生,历年电业损坏、伤亡事故
情况详见下表:

    农电事故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