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纪律检查
第六节 纪律检查
1950年 7月,中共县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改为纪律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
中曾改称纪律监察组和纪律检查组。1978年12月,恢复中共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围绕党的各
时期中心任务开展了工作。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为了更好地保护生产,执行国家计划,防止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纪
检工作密切配合党的中心任务,及时对违纪人员做出处理。共查处县、区级党员干部违法乱纪
案440件,处分党员94人。这个时期信访工作也有所加强,在应受理的786起案件中,基本上都
做到了有着落,使来信来访者得到了满意。
在农业合作化时期,纪检工作对党员干部违纪和群众控诉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这个期间
共查处党员违纪案件1,019件。处分党员 344人。通过对案件的查处,教育了党员,纯洁了党
的组织。这个时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434件,每件都做了调查处理,没有积压信件。与此
同时,还抓了从1958年以来全县被批判处分过的1,059名干部的甄别工作,列为甄别范围的613
名。甄别结果:批判处分错的342人,部分错的75人,原批判处分正确的196人。
“文化大革命”时期,纪检职能工作中断,1973年 7月恢复工作。1973年到1975年纪检委
共查处党员违纪案364起,受处分党员125人。在这个时期共接待来信来访291 件,纪检委本着
区分情况、区别对待的原则,一一做了处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纪检工作为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农业、工业、国防、
科学技术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狠煞了党内违犯党规党法不正之风。从1976年以来,共受理党
员违纪案417件,申诉案79件。受纪律处分的党员有269人。在这一时期纪检委共受理信访 424
件。同时对全县“右派分子”改正落实了政策,有 7名恢复了党籍。在所受理的89件申诉案中,
结案的72件。
从1982年至1985年纪检工作主要抓党风,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推广典型经验,通报典型
案例,制定端正党风规定。共查处党员违纪案件262起,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有179人。
在这段时间纪检委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76件次(其中控诉信访714件次,申诉信访162
件次)。对这些问题都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对54起申诉案件作了复查复议。
自党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至1985年末,全县共查处经济案
件281起,判刑24人,给予纪律处分的1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