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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末县衙

第十一篇 政事

第一章 政府

第一节 清末县衙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肇州设巡防局,次年升为直隶厅。下设 4个科。即:一科,主要
是执掌行政大权。二科,管理经济。三科,负责司法工作。荒务科助理荒务行局,办理放荒招
募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