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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章 人民政权的权力机构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一、县首届人代会

  县首届一次人代会,1954年3月7日至3月11日在县城召开。参加会议代表253人,会议听取
了县政府几年来工作总结报告;审查并通过了县政府的预决算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和委员
组成县政府委员会;同时选举了人代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还选举了出席省人代
会的代表。大会做出了 6项决议。1.关于深入宣传贯彻总路线的决议;2.关于巩固提高互助合
作,积极推广肇源县丰产经验,为夺取农业丰收立即抓好备耕适时转入春耕生产的决议; 3.
关于加强地方工业商业合作工作的决议,4.关于批准县政府对 4年来的工作总结计划和财政预
决算的决议;5.关于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工农联盟的决议;6.关于开展常年增产节约运动,
鼓励群众养育种畜发展畜牧业的决议。

  县首届二次人代会,1954年5月18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做出8项决议:1.关于力争日
内瓦会议成功,主张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停止印度支那战争,坚决反对美帝一切侵略阴谋的决
议;2.关于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决议;3.关于迅速结束春耕,积极开展夏锄技术增产竞赛运动,
争取全面丰收的决议。

  县首届三次人代会,1954年 9月26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魏忠才关于
目前时事报告和县长马得山关于挂锄后政府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并通过了 4项决
议;1.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2.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党派各人民
团体为解放台湾联合宣言》的决议;3.关于全面开展秋收增产节约粮食运动的决议;4.关于拥
护并实行棉布计划供应的决议。

  县首届四次人代会,1955年 8月15日至17日在县城召开。听取了方铁峰关于全国及省人代
会精神传达、马得山关于《目前国际形势》的报告,王献忠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了县
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通过4项决议: 1.关于认真贯彻第一届全国人代
会一次会议和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的决议;2.关于反对使用原子武器开展签名运动和坚决支援
解放台湾的决议;3.关于批准县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4.关于做好春耕工作,实现今年农业增
产任务的决议。

  县首届五次人代会,1955年 12月28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 听取了魏忠才代表县委所作的
《为彻底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而奋斗》的报告;王献忠代表县人委所作的《为全面完成与超
额完成我县发展地方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任务而奋斗》的报告;方铁峰所作的《关于县
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报告。会议还通过6项决议; 1.为全面实现与超额完成县发
展地方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任务而奋斗的决议;2.为彻底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而奋斗的
决议;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决议;4.关于垦荒移民增加粮食生
产的决议;5.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兵役法的各项规定和为圆满完成我县1955年度征兵任务的决议;
6.关于推销1956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决议。

  县首届六次人代会,1956年5月8日至10日在县城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省一届四次人
代会决议精神。会上,马得山作了《关于我县十二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报告;张云海作
了《开展以除“四害”消灭疾病为中心爱国卫生运动》的报告;方铁峰作了《动员全县人民积
极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的报告。会议通过 4项决议:1.关于集中全力为实现1956年和1967
年我县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的决议;2.关于广泛发动群众为全面完成夏锄生产任务而奋斗的决
议;3.关于进一步开展除“四害”消灭疾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建
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决议;4.关于加强司法工作,保卫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
事业的决议。

  二、县第二届人代会

  县二届一次人代会,1956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79 人,会议听
取了方铁峰作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委员,组成县人民委员会。同
时选出了出席省人代会代表8名。

  县二届二次人代会,1957年 5月22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会上,方铁峰作了县政府工作报
告。还听取财政预决算报告和备、春耕生产总结及夏锄工作意见的报告。并通过了决议。会议
增选两名副县长,选举了委员20名。

  县二届三次人代会,1957年12月26日至28日在县城召开。会上,方铁峰作了《政府工作报
告》。并通过了报告的决议。

  三、县第三届人代会

  县三届一次人代会,1958年6月1日至4日在县城召开。参加会议代表302人。会议内容:1.
检查总结上届代表会以来政府工作;2.听取财政预决算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3.通过了县12年
全面规划;4.选举县人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选举出席省人代会的代表4名。

  县三届二次人代会,1958年11月22日至26日在县城召开。会上代表们听取了政治报告和关
于《肇州县人民公社联合社章程(草案)》的说明报告。参加会的代表认真讨论了报告,并通过
了报告的决议。

  县三届三次人代会1959年6月17日至1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6人。在会上方铁峰
作了《政府工作和财政预决算》的报告,并通过了报告的决议。

  县三届四次人代会1959年12月18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会议主要听取了方铁峰所作的政府
工作报告。

  四、县第四届人代会

  县四届一次人代会 1960年12月29日至31日在县城召开。会议代表 273人。会议本着党的
总路线和县党代会精神,讨论确定了县人委今后的工作任务。会上,方铁峰作了县人委工作报
告;张厚生作了财政预决算报告;张云海作了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了县人委会委员和县长、副县长。

  县四届二次人代会 1961年6月5日至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32人。会上,总结了
春耕工作,确定了夏锄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全县人民积极动员起来,为夺取夏锄生产全胜而奋
斗。

  县四届三次人代会 1961年12月27日至2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269人。会上总结
了县人委一年来工作,特别是农业生产。确定了冬春工作任务和措施。号召全县人民艰苦奋斗,
为夺取1962年农业新丰收努力奋斗。

  县四届四次人代会 1962年6月8日至10日在县城召开。会议代表267人,到会代表198人。
会议主要内容是动员全县人民集中力量搞好夏锄生产。同时做好减少城镇人口工作和开展增产
节约运动。

  五、县第五届人代会

  县五届一次人代会,1963年 4月5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会上,方铁峰作了《全县人民动员
起来,高举三面红旗,为争取今年农业全面丰收,争取社会主义建设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
王地作了《六二年财政决算和六三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刘长青作了《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了县人委会委员19名、县长、副县长和法院院长。

  县五届二次人代会,1963年7月24日27至日在县城召开。会议代表273人。会议讨论和审查
了方铁峰所作的县人委工作报告。确定了下半年工作任务。会议还选举了出席省三届人代会代
表4名。

  县五届三次人代会,1964年5月26日至28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5人,列席代表31
人。共计246人。在会上方铁峰作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后工作任务。会议还补选3名副县
长。

  县五届四次人代会,1964年12月20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200人,列席代表
30人,会上副县长李长仁代表县人委作了政府工作报告。

  六、县第六届人代会

  县六届一次人代会,1965年12月27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参加会议代表 281人,缺席44人。
这次会议主要是动员全省人民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发扬大寨自力更生精神,发展农业生
产。会议通过了县人委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了县人
委会委员18名。

  县六届二次人代会,1966年8月4日至6日在县城召开。会议代表238人,列席代表45人。会
议听取和审查了副县长王庆才代表县人委所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迅速掀起农田基
本建设新高潮,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的报告,副县长张玉亭所作的1965年财政决算
及1966年财政预算报告;并通过了这两个报告的决议。会议期间视察了双发公社双发大队林业
生产,九三大队农业水利化、机械化,电气化,良种化,肇州镇五一大队旱田水灌和肇州农机
大修厂。

  七、县第七届人代会

  1967年2月10日各造反组织召开大会成立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3月20日经省革命委员会
批准,成立肇州县革命委员会,期间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

  八、县第八届人代会

  县八届一次人代会,1980年4月9日至12日在县城召开。参加会议代表321人,列席代表176
人。会上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讨论确定
了全县今明两年工作任务。会议号召全县人民继续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整的八字方针,齐心协力
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加速经济建设的步伐,使全县尽快富裕起来而奋斗。会议听取
了徐仁锋的县革委会工作报告:张海峰的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报告;听取审查了
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了肇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人大常务
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12名。会议决定将肇州县革命委员会改为肇州县人民政府,同时选
举了县长、副县长、县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县八届二次人代会,1981年3月18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323人。这次会议
的内容是:学习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总结八届一次人大工作,确定
今后工作任务。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团结一致,分担困难,发挥优势,艰苦奋斗,努力完成各项
任务,为“四化”建设做出新贡献。会议听取审查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工
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讨论通过了报告的决议。

  县八届三次人代会于1982年3月21日至24日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312人。会议内容有:县
长徐仁锋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杨崇荣作《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颖作《肇州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景
轩作《肇州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云阶作《肇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告》;县林业科科长何学章作《县政府关于响应全国和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号召,开展全民义务
植树运动议案的说明》;补选肇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会议前通过了上述报告的决议。

  县八届四次人代会于1983年3月18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314人。会议内容;代理
县长吕观涛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马殿有作了《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
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海峰作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景轩作了
《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云阶作了《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肇州县人民政
府县长,肇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出席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并通过
上述报告的决议。

  九、县九届人代会

  县九届第一次人代会于1984年 4月7日至10日在县城召开。应参加代表325名,实际出席会
议代表318名。会议内容有:代理县长田凤山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王国学作了《1983
年财政决算和1984财政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海峰作了《人大工作报告》;县人民
法院副院长刘秋野作了《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云阶作了《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选举肇州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肇州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县长;选举肇州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的决议。

  县九届第二次人代会于1985年3月13日至16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94名,这次会议
内容是:听取县长田凤山的《肇州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王国学作的《肇州县1984年
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海峰作的《人大常务委员会工
作报告》。还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高守志作的《肇州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张云阶作的《肇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代表的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上报
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