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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伪满时期

第二节 伪满时期



  

  伪满大同二年(1933年)四月一日奉令改为警察局。内置警务、保安、司法 3股,公安队改
为警察队。各分局改为警察署,分局长改为署长,其余未变。同年九月二十日又奉令合并全县
警备队及警察队改编为警察大队部。下署4个中队,并骑兵独立两小队。

  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一日省制变更,将肇州县划为滨江省管辖。警务科下设警务
股、特务股、司法股、保安卫生股。伪满康德二年(1935年)九月四日奉令县旗分治,肇州县与
郭尔罗斯后旗公署划分界限,将肇州县管内县城、茂兴镇两警察署暨在该区域内驻防第一中队、
第二中队二小队划为旗管辖。同年十二月奉令警务科增设特务股,增设徐家围子、永乐镇两警
察署,并在各署管内相当村落添设分驻所。全县 5区18个分驻所。至伪满康德三年(1936年)警
务科改称警务局。保安、卫生股分设。 3月奉专取销警察队。所有该队官员长警尽数插编。伪
满康德四年(1937年)警务局下设司法、保安、特务、警务 4股,警务局改称警务科。于城区置
警察署,辖东门分驻所、南门分驻所、西门分驻所、北门分驻所、托古屯分驻所、赵文化屯分
驻所;丰乐镇置警察署辖茶棚分驻所、马玉胡屯分驻所;徐家围予置警察署辖升平镇分驻所、
六合屯分驻所、孙家围子分驻所、板子房分驻所;大同镇置警察署辖高家楼分驻所、石景春分
驻所、何大狱分驻所、弓棚子分驻所;永乐镇置警察署辖胡大围子分驻所、周家围子分驻所,
共5 署18所。伪满康德五年(1938年)警务科下设警务股、街村股、国兵民籍股、教育股、经济
保安股、特务股。伪满康德七年(1940年)下设警务、保安、特务3股和1个监察室,辖肇州警察
署、丰乐警察署、大同警察署。伪满康德八年(1941年)警务科下设警务股、保安股、卫生股、
治安股、特务股。伪满康德九年(1942年)至伪满康德十二年(1945年)警务科下设警务股、保安
股、卫生股、经济保安股、警防股、特务股。各股设股长。副股长是日本人,每股5—6人。各
警察署下设 5个系与科里各股对口。署外设分驻所。肇州警察署所辖永乐、永吉、托古、文化、
康德、永福分驻所;大同警察署辖福利、双山、春和、升平、昌德分驻所;丰乐警察署辖六合、
兴城、兴亚、启明、顺康、朝阳、兴农分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