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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移民安置

第四章 移民安置




  1948年安置灾民200户,800人。1951年安置移民 248户,1,026人。大量接收安置移民工
作是从1956年开始的。当时设立移民垦荒办公室,1956年11月根据移民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
又增设了移民科。1956年全县建立25个新村,共建房3,297间,垦荒21,683垧,播种面积7,948
垧,养马2,259匹,打井90眼(其中机井15眼),车 267台(其中胶车78台)。新村均按行政村管
理,配备脱产干部3人(支书、主任、会计各1人)。1957年至1958年分两批接收移民家属,在移
民家属没来之前先接收垦荒青年,共接收安置山东省章邱、泗水、泰安3县移民1,340户,6,176
人。1956年接收山东梁山县移民572户2,518人;1957年接收哈尔滨市太平区移民392户,1,429
人。这两批移民均分散安置在各居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