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精简下放

第四节 精简下放



   

  1962年全县共精简下放干部206人,其中192人下放到各公社,14人下放到外省或外县农村
安家落户。截止1985年,全县共精简下放职工 216名。根据有关落实干部精简下放的政策,已
有10人落实政策返回工作岗位,其中7人复职后办理离休、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