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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义务兵役制

第三节 义务兵役制



   
  1955年国家实行了义务兵役制。肇州县从 3月份进行了义务兵征集工作。县委成立了征兵
领导小组,组成了办公室,抽调100多人深入农村开展工作,集训了县、区、村3级干部,广泛
进行爱国主义、形势战备和义务兵役制教育,严格进行体检。应征报名的男性青年占适龄公民
的99.5%,合格者占受检公民的68.5%,超额完成了上级分配任务数。是年建立了定期兵役制,
对适龄应征民兵进行了集训,体检合格的占受检人总数的63.8%,完成了分配任务。

  1956年在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动员飞行学员。毕业生是234人,年龄适合的224人。经目测、
初检、省复检,完成了任务。1957年动员征集人员补充部队,由于宣传不深入,体检不细致,
退兵率达 10%,是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退兵最多的一年。1966年至1974年,义务兵征兵工作
出现了新特点,许多适龄青年纷纷写决心书,要求当兵。有的背着行李要跟接兵部队走。1981
年,通过落实党的政策,第一次征集地主富农出身子弟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