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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兵

第二节 民兵



  

  一、民兵组织

  1950年7月建立民兵组织。1952年开始实行普通民兵制,是年 5月建立了基干民兵组织。9
月在六区、七区、十四区搞了试点,后在全县铺开。1953年建立了民兵基干队,并建立了小队、
分队、中队各级组织。1958年 7月结合行政划乡,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1973年11月至
1974年5月,对全县各级民兵组织又进行了一次较大的整顿。1974年全县组建了13个团,8个营,
230个连,1,501个排,一个独立团,4个独立营。同年又组建了一个武装基干团。1975年民兵
实行了扩编。全县编一个师,20个团,12个营, 249个连,1,555个排。1977年在民兵师基础
上,组建了一个武装基干团,下设11个武装基于连。1980年春秋两次进行整组。整组后,全县
组建1个师,17个团,7个独立营, 290个连,1,762个排。1981年黑龙江省军区和绥化军分区
在肇州县进行了民兵组织调整改革试点。经过调整改革,全县编1个基干团,15分基干营,7个
连,含通讯连、侦察连各1个,八二迫击炮连 2个,192个基于排,含六○追击炮排,八二无后
座力炮排,反坦克火箭排,七五无后座力炮排各1个,编1,835个基干班。含9个打坦克爆破班。

  二、民兵建设

  (一)组织建设 1958年 7月结合行政划乡,配备了乡武装委员。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整
顿,通过宣传教育,整顿发展、政治审查、干部配备、民兵登记、举行入队仪式等。1961年配
合全党整风运动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重新组成县武装部党委,加强了对民兵建设的领
导。1962年将民兵工作组织改为人民武装委员会。1967年5月9日成立肇州县革委会人民武装部
委员会。10月30日成立黑龙江省肇州县民兵师司令部。1973年11月至1974年 5月,对全县各级
民兵组织又进行一次较大的整顿,1975年1月28日成立了肇州县民兵总指挥部委员会。2月 7日
成立肇州县民兵总指挥部。1976年成立肇州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1977年 1月31日召开了民兵
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撤销各级民兵指挥部和县委民兵工作领导小组。

  (二)思想建设 1965年8月召开了民兵政治工作会议。1967年至1971年曾3次召开民兵代表
大会。两次野营拉练。1982年以来,在民兵建设中,开展了学雷锋、学方庆来、树新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并取得了可喜成果。为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引
向深入,由治标转治本,由单项转多项的综合治理上来,在永胜乡健全村抓了点,开展了建设
文明村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建设文明村的经验,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以民兵为骨干的
建设文明村、文明乡活动。开展了治脏、治乱、治旧、治愚、治穷活动,随着改革工作的进展
和建设文明村的深入,又组织民兵带头发展商品生产。先后在永胜乡、丰林乡、朝阳乡发动和
组织民兵做到适应生产方式变革,带头改变传统思想观念;适应农村历史性变革,带头当先进
生产力的代表;适应群众科学治富愿望,带头学习传授新的生产技术;适应群众广开富路的要
求,带头搞开发性生产;适应生产责任制的新形势,带头开展扶贫济困活动;适应群众办集体
福利事业的要求,带头参加公益活动;适应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带头创造新生活。取得
了显著成效。1982年 3月,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授予肇州县为民兵建设精神文明先进县,沈
阳军区、省委、省政府又授予“发挥民兵骨干作用,带头建设两个文明”的锦旗。1985年 1月
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发动民兵带头建设文明村先进集体。

  (三)军事建设 1970年 2月26日至3月4日民兵在大规模野营拉练中,进行了行军宿营、作
战指挥、实弹射击、战场救护和通讯联络等军事科目演练。1977年 9月29日召开了大型的军事
比武大会,用 3天时间进行了爆破、投弹、射击比赛。1979年沈阳军区召开民兵工作“三落实”
(思想落实、组织落实、军事落实)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县武装部、富强公社、永胜
公社、健全大队、县机床厂派代表出席,并得到了沈阳军区的物质奖励。是年11月,参加三省
(辽、吉、黑)对检,9项军事科目,8 项成绩全优,列东北三省第一名。

  三、民工参战

  从1947年至1949年出勤支前民工7,536人、担架840多副、大车679辆、牲畜2,520余头。
1950年全县民兵在党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下,组织了一个担架大队。有部分担架
团干部、汽车司机、医务人员、大车夫赴朝参战,全县共赴朝参战人员1,216人。在后方共出
2,678名民工,14台大车参加各项国防建设。

   支前民工(担架)分区数字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