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设施 一、图书馆
民国九年(1920年)县始建图书馆。民国二十年(1931年)七月成立县民众教育馆,租赁民房
3 间,附设图书馆。伪满时无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在县文化馆内设置了图书
室(图书馆的前身),仅有图书2,000多册,均系上级拨给的。图书由县文化馆会计兼管。有房
屋6间,144平方米,桌椅15套,只开展阅览业务。到1960年图书馆配备了 1名专职管理人员。
1966年藏书达1万多册。1977年和文化馆分开,单独成立了图书馆,藏书达12,500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图书事业发展较快,到1919年工作人员已增加到人,常年开馆,
整日开馆。年借阅图书已达14,600人次。
1981年重新整修了宿舍,由原来6间144平方米扩展到14间350平方米。其中综合阅览室4间,
108平方米,书房3间、118平方米。馆内藏书2万多册,分马列主义、哲学、社会科学和综合图
书 5大部分,22大类。此外,还为儿童购买了一些读物。安排专门的阅览时间,馆内订有全国
各地报纸和杂志270多份,画报8种。1985年藏书达31,932册。
几个年份县图书馆藏书统计表
几个年份县图书馆借阅情况统计
二、文化馆
伪满时期,文化馆叫民众教育馆。当时的活动主要是为一部分青年补习功课,还有一部分
老年人到民众教育馆下象棋等活动。1947年肇州县文化馆正式成立,分为文艺、创作、美术等
组,有编制 7人。1948年,文化馆逐渐扩大,下设广播文艺、时事宣传、图书、电影、职工业
余教育 6个组,皮影剧团、地方戏剧队等,共有30人。到1953年时,广播、电影两组从文化馆
分出,分别成立独立的宣传机构。“文化大革命”时期,文化馆遭到严重破坏,很多文物书籍
被焚烧、砸乱、抢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群众文化得到很大发展。1979年以来,文化馆
先后建了2层楼的活动室和一个能容纳400人的剧场。有一个地方戏剧队和一个业余轻音乐队,
经常在城镇农村为群众演出。1934年文化馆被省政府命名为群众文化工作先进集体。1985年被
地区授予先进集体,馆内现有国家一级群众文化协会会员1名,省民间艺术研究协会会员2名,
省曲艺家协会会员 1名,省舞蹈家协会会员1名,省美术家协会会员2名。全馆现有职工干部27
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25人,集体所有制职工2人。馆下设4个组,即文艺辅导组、创作辅导
组、美术组、总务组。
三、电影院
1948年在县城西街路北建立能容纳 600人左右的第一座电影院。条件十分简陋,室内两侧
是用土搭的台子,四周用木栅栏围着,台上台下安放着白茬长板凳。使用的是日本产35MM“罗
拉”牌放映机,交流炭精光源,映出的影片有《三头凶龙》、《黑脸贼》等,每年映出 200场
左右,上座率为60%左右。建院初期,由新华书店经理兼任院经理,有职工4人。
1958年在县城东大街路南,修建了一座砖瓦结构的 2楼电影院(即现在的肇州电影院),内
部安装铸铁架,木制翻板座椅990个,使用的仍是日本产的“罗拉”放映机。1964 年更换成
“天极-4型”放映机。
“文化大革命”中电影事业受到摧残,电影基本停映了。上映的影片单一,很少有人进电
影院。七十年代电影事业有很大发展。1970年肇州影院更新了机器,由“天极-4型”换成了松
花江牌的放映机,同年又建立了丰乐电影院。
为了满足县城广大群众都能看到电影的要求,1974年和评居 8院共同使用一个剧场,建立
了红星电影院。使用的是“甘光”提包机。红星影院的建立缓和了看电影拥挤的问题。从此,
城镇人民看电影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大批被禁映的影片获得解放,广大群众掀起了“电影热潮”。
最先恢复放映的影片有《洪湖赤卫队》、《大浪淘沙》、《秘密图纸》、《苦菜花》,《三打
白骨精》、《夺印》等。电影院平均每天映出4—5场,上座率达85%以上。有3个公社建立了简
易电影院(永乐、兴城、榆树)。1980年至1984年肇州电影院被评为绥化地区的先进单位。
四、电影队
1953年由黑龙江省电影放映队派来 1个放映队,在全县各区巡回放映。1956年县成立了两
个电影放映队,专门到农村放映,1958年电影队发展到 3个,县成立了电影总队。1958年电影
队发展到4个。1963年7月电影总队更名为电影管理站。到1974年将 9个电影放映队下放给公社
管理。1978年电影放映队普及到生产大队一级,全县共有各种类型的放映队48个。1985年全县
有电影放映队108个,放映员达330多人。
五、书 店
19d8年在县城南街路东成立了东北书店。当时只有两间土平房, 5名工作人员。店内除发
行配合巩固政权的书籍外,还经营文具,出售自制的粉笔和墨水。1949年开始经营学生课本。
1951年书店搬迁到西街路南,店堂扩大到5间,人员增加到7人,此时将东北书店更名为新华书
店,每年销售额5—6万元,1952年图书开始由省新华书店统一发货,农村通过供销社代销,这
时店内人员增加到9人,销售额增加到 7万元左右。1966年人员增加到10人,发行收入90,000
元。“文化大革命”开始,直到1970年,大量发行毛主席著作、毛主席语录和毛主席像章。1968
年,新华书店搬到南街路东(现址) 新建了430平方米的大店堂。到1970年人员增加到14人,销
售额增加到11万元。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图书发行量逐年增加。1978年为13万元,
1979年为15万元,1980年为18万元,1981年为25万元,1985年为60万元,图书发行队伍壮大到
35人。
1980年成立了一个振兴书店,在农村发展了40多处售书点,在全县城乡形成了图书发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