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疗机构
第二节 医疗机构
一、肇州县人民医院。
伪康德元年(1934年)伪县公署建立县公医诊疗所,所址在县城东二道街东北角处。1946年
1 月31日,东北民主自治军七师十九团进驻肇州镇后,接管公医诊疗所,在原公医诊疗所基础
上建东北民主自治军第七师野战医院肇州分院。1947年自治军撤离时把医院移交地方政府后改
称为县立医院,1949年县立医院改称肇州县卫生院,1961年又改称为肇州人民医院至今。1984
年县人民医院设党委书记兼院长1人,专职党委副书记1人,副院长 2人。下设办公室、医务科、
财务科、总务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五官科、检验科、放射线科、药剂科、
针炙科、急救室、理疗室、注射室、物理疗断室。全院有职工30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17人、
占72.3%。医院各科(室) 配有科(室)主任、副主任。1985年全院有科主任3名,副主任6名,护
士长1名,副护士长6名,院办公室主任1名,后勤主任1名,实行院长负责制。医院建筑面积8,672
平方米,有病床210张。是一所初具规模的综合性医院。
二、肇州县中医院。
1979年筹集复建县中医院,1980年黑龙江省卫生厅正式批复恢复建设肇州县中医院。县中
医院位于肇州县城西街路北。1985年有院党支部书记1名,院长1名,副院长2 名,医务人员104
名。其中行政工勤人员29名;卫生技术人员79名,占总数的 73.1%,其中中医师16名,西医师
5名。县中医院内设门诊部、住院部、行政后勤部及院长办公室。门诊部下设:内科、外科、
儿科、妇科、口腔科、针灸科、保健科、皮肤科、放射线科、检验科、外科处置室、注射室、
心电室、超声波诊断室、理疗室、按摩室、制剂室、药局。住院部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
科、肛肠科、正骨科、手术室、煎药室。行政后勤部设有医务科、财务科、总务科。中医院门
诊部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住院部病房楼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有病床65张。
三、肇州县卫生防疫站:
1953年以前,卫生防疫工作均由各区医院兼管。1956年建立了肇州县卫生防疫站,负责全
县卫生防疫、卫生宣传、调查统计等事宜。站内设有防疫科、食品监督检察科,公共卫生科、
综合业务办公室、检验科、宣传教育科、办公室直至1985年。全站有卫生防疫人员25名,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20人,占80%。
四、肇州县妇幼保健站:
1956年建立县妇幼保健站。建站时有工作人员7名,1976年增加到19名。其中有正副站长2
名,会计 2名,妇幼保健人员15名。1985年站内设有妇幼门诊、妇幼病房、手术室、妇科检查
室、药剂室、财务室。全站有工作人员39名,其中正、副站长2名、西医师4名、中医士 1名、
西医士12名、助产士 2名、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5名。肇州县是卫生部确定的全国妇幼卫生示范
县之一。1985年12月中旬,县妇幼保健站大楼竣工使用,全站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五、县药品检验所:
1982年建立,所内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所长1名,会计1名,专业人员2名。办公室设于县
药材公司2楼,面积48平方米。药检所开展药检工作时利用县医院化验器材。
六、县结核病防治所:
1960年建立县结核病防治所,有工作人员 1名;同时在丰乐公社建立结核病疗养院,其行
政由公社领导,业务由县结核病防治所指导。1962年全部撤销,结核病防治工作由县人民医院
具体负责。1984年重新建立肇立肇州县结核病防治所。办公室设肇州镇卫生院东厢房,面积50
平方米。防治所开设结核病防治门诊,对需收留住院治疗的病人,借镇卫生院病房予以治疗。
1985年12月中旬,所址迁至原县妇幼保健站,全站配有9名工作人员。其中2名主管医师任正、
副所长、中医士1名、检验员2名、放射线检查员1名、卡介苗保管员1名、调剂员 1名、医疗统
计兼会计1名。
七、县卫生学校:
1958年建立肇州县卫生学校。校址在县城西南街,校园面积14,000平方米,校舍面积900
平方米。学校编制18名,其中校长1名,教导主任1名,文化教员4名、中医药教员3名,西医药
教员 3名、事务2名、厨师4名。学校主要培养中医、西医、助产、护理等方面专业人员。1962
年10月在校学生毕业后,学校停办。1980年重建卫生学校,校址在县人民医院路南卫生科招待
所内,校长由卫生局副局长兼任,学校有工作人员5名,其中教员3名,教导干事1名、会计1名。
1981年县卫生学校改称为肇州卫生职工进修学校,此时学校增设 1名专职副校长。1984年冬,
学校搬迁到县城内西三道街路南。自建校以来培训卫生技术人员达125名。
八、乡(镇)卫生院
农村乡(镇)卫生院共有16所。其中县镇卫生院1所,中心乡卫生院4所,乡卫生院11所,有
卫生技术人员及职工434名,病床425张。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领导下的科室负责制。中心乡
(镇)卫生院设有财务组、卫生防疫组、妇幼保健组、门诊部、住院处、门诊开设内科、外科、
妇科、儿科、五官科、中医科、 X光室、化验室、手术室、急诊室、注射室、处置室、药局。
一般乡卫生院设有卫生防疫组、妇幼保健组、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 X光室、化验室、
处置室、药局、会计室、收款室。乡(镇)卫生院设有病床20至30张。
(一)中心卫生院
1.永乐镇卫生院:1949年由县民政科卫生股决定在原三区建立卫生所。三区卫生所原是一
所私人诊所,3间房,面积60平方米,位于西街路北,当时有卫生人员9人。1982年迁至西街路
南,新建一栋面积为 400平方米的新房,1985年,全院有工作人员3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
人,占84.4%。有病床40张。
2.兴城镇卫生院:1949年由县民政科卫生股决定在原四区建立卫生所。四区卫生所原是一
家私人商店,五间房,建筑面积 100平方米,位于兴城镇十字街东北拐角(现兴城卫生院位置);
建院时有工作人员12人,1985年增至5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0人,占58.8%。有病床50张。
3.丰乐镇卫生院:1952年建立,当时称二区卫生所,有工作人员18人。其中中医 8人,西
医3人,护士2人,调剂2人,收款1人,会计1人。卫生所5间房,位于丰乐镇西街路北。1964年
由西街路北迁至东街路北,1969年又迁至东门外路北,新建的面积为 800平方米。1985年卫生
人员由1952年的18人增至5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96.6%。有病床40张。
4.朝阳沟镇卫生院;1956年建立,当时称六区卫生所,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中医2人,西
医1人,会计1人。房舍是自建六间土房,位置于老茶棚屯(现朝阳乡振兴村)。1983年,茶棚乡
卫生院于乡政府所在地正街路南,占地面积 400平方米。1985年有工作人员26人。其中卫生技
术人员20人,占76.9%。有病床40张。
5.肇州镇卫生院。位于镇内西南街,建院时有工作人员10人,卫生技术人员均是中医。1982
年新建一栋面积为 400平方米的新院舍,1985年有卫生工作人员6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5人,
占90.2%。有病床30张。
(二)一般卫生院
1956年全县行政区划为40个乡,原来的区卫生所改为乡卫生所。全县除新主乡外都建立了
乡卫生所。1958年全县重新划为18个人民公社,同时有18个公社卫生院。1960年大同等公社划
归大庆市后,全县有 9个公社卫生院;1961年增至12个公社卫生院,1975年有公社卫生院16所。
乡(镇)卫生院属全民所有制单位。人权、财权由县卫生局统一管理。
(三)村卫生所:1951年8月,根据中央卫生部文件精神,开始建立中医私人联合诊所。1952
年全县有联合诊所31所,工作人员 177名。从1956年开始,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私人联合
诊所先后过渡为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将原管理区卫生所改为大队卫生
所,此时全县共有大队卫生所52所。1969年全县大队卫生所发展到 143所,基本形成了县、社、
队 3级医疗卫生网,承担农村各项医疗卫生工作。1984年大队卫生所改为村卫生所,1985年对
村卫生所进行整顿建设,现在全县有村卫生所179所,有卫生工作人员477名。经过整顿和建设,
农村卫生所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对完善农村 3级医疗卫生网,搞好防病治病和计划生育工作,
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工厂企业、学校医疗诊所(医务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工业生产和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为方便职工干部就医用药,
搞好卫生保健,一些工厂企业、学校陆续建立了医疗诊所(医务室)。1985年全县有工厂企事业
卫生所14处,其中工业诊所和商业诊所规模较大。工业诊所有工作人员21人,病床15张;商业
诊所有工作人员20人,病床13张。其余厂矿企业诊所均只开展门诊医疗。他们的主要工作任务
除诊治疾病外,负责本系统(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宣传检查工作。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
身体健康,提高卫生保健常识,1985年县城一、二、三、四中学和一小学、 3小学都设有学校
医务室,配备了校医,其他中学和城镇小学也都配备了兼职保健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