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卫生防疫 一、食品卫生
1955年以前由县卫生科管理,县卫生院具体负责检查。区卫生所、联合诊所以及卫生工作
者协会每到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前后和夏季,都对饮食行业进行监督检查。1956
年县建立卫生防疫站,开始对食品行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抽样检查。1958年根据上级精
神开始对食品原料保管、加工、制作、贮存、运输和销售各环节的卫生监督与管理,并对从业
人员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培训。1960年贯彻商业部、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卫生“五四制”,县卫生
防疫站会同商业科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摊贩加强卫生管理,并设专人巡回检查。同年
100多名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卫生知识培训。1979 年以来,县卫生防疫站采取监测食品1,590
份,同时加强了食物中毒的报告、抢救治疗工作。1976年以来全县共发生 6起食物中毒事件:
1976年11月10日,县革委招待所食堂因吃变质猪头肉,引起甲性链球菌中毒,有 171人出现发
热吐泻现象,经抢救治疗,无一死亡;1976年11月10日,永胜公社健全大队有 242人吃病死马
肉,造成30人沙门氏菌中毒,经抢救全部康复;1977年6月20日,兴城公社双井一队有193人用
沾有“六六六”杀虫剂的黄米、白面做炸丸子吃,造成113人中毒;1978年 6月4日,乐业公社
保安大队118人因吃病死马肉使40人沙门氏菌中毒,经抢救后,31人脱险,9人死亡,1979年 6
月16日,双发公社平等一队,120人吃病死马肉造成73人沙门氏菌中毒,经抢救全部脱险;1980
年9月16日,丰乐公社生活二队 75人吃病死马肉,有42人高烧、昏迷,造成巴氏菌中毒,经抢
救无一死亡。
1983年《食品卫生法》开始实施,1984年 4月县卫生防疫站增设食品科,县成立了食品卫
生监督检验所,配备4名卫生监督员,8名卫生检查员,行使法律权利,镇内各系统,农村各乡
(镇)卫生院共设40名专职卫生检查员,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主要措施是: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培训食品行业领导和从业人员,
宣传食品卫生法。自1979年以来,共举办食品行业领导人培训班10期,参加学习人员2,358人
次。深入基层办班30期,参加学习人员2,569人次;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精
神制定了《肇州县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开展食品从业人员
健康检查工作。1980年以来,共有食品从业人员9,000人次进行健康检查,对健康检查合格者
发放健康证,对有传染病者调离现职工作;对食品企业卫生逐一审查,合格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不合格的不准其营业;实行奖惩制。1985年全县共进行了13次食品卫生联合大检查,处理大、
小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件74起。其中罚款百元以上千元以下的案件 4起。一年来通讯报道卫
生宣传讲话稿件21份,下发各类卫生宣传标语 850张。通过教育,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
和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自觉性。
二、学校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学校卫生由县卫生院负责,1956年由县卫生防疫站负责。1968
年 6月至11月,县卫生防疫站先后对肇州镇一、二、三小学和一、二中学的学生进行视力调查,
共调查4,830只眼睛,视力不及1.0的有710只。为预防学生视力近视,学校采取了学生定期串
坐,坚持做眼睛保健操。1978年为进一步贯彻《中、小学生卫生保健工作暂行规定》,县卫生
科配合教育科组建了保健教师队伍,建立了学生健康档案,学校建立卫生室。1979年县防疫站
在肇州二小学对567名学生进行了蛔卵检验,检出患病者183人,患病率32.28%,县卫生防疫站
对检出阳性者进行药物驱虫;在丰乐二小学对920名学生进行诊断性药物驱虫,驱虫人数171名,
驱虫率 18.6%。1980年县卫生防疫站对肇州三中、肇州一小学、三小学进行一次近视眼抽样调
查,共调查2,932 人,检出近视眼145只,并分别采取了云雾法、砂粒压穴法进行矫治观察,
结果云雾法矫治后平均视力由原来的0.31增进到o.73;砂粒压穴法矫治后平均视力由原来的0.63
增进到1.36。两法有一定的疗效,向全县推广后,全县有 50%的学校利用此两法对近视眼进行
了矫治,收到了一定的效果,1982年对肇州三小学、一小学,丰乐二小学,肇州二中的4,192
名学生进行沙眼普查,查出有沙眼学生 750名,对这些患者全部进行了药物滴眼治疗,治愈率
在 70%以上。1984年对肇州小学83名龋牙患者进行氟化纳涂换方法治疗,对其中28名二、三度
患者进行了填充治疗。1985年5月,对肇州一中、一小学、丰乐二小学、双发中学的 3,300名
学生进行了生长发育情况调查,结果在形态指标(身高、体重、胸围)和机能性指标( 肺活量、
脉搏血压 )都普遍低于其他县份。10月份,对全县中、小学生进行一次常见疾病调查,中学生
实查人数10,322人,查出近视眼1,116人,占8.6%、沙眼865人,占6.7%,龋牙171人,占1.3%;
小学生实查人数1,3006人;查出近视眼285人,占2.2%、沙眼372人,占2.9%、龋牙364人,占
2.8%。检查后分别对患者进行了药物等矫治。
1935年县城一、二、三、四中学和一小学、三小学都配备了校医,其他中学和城镇小学都
设有兼职保健教师。在农村,中心小学以上的中、小学校都配有兼职保健教师。
三、预防接种
1947年进行了全民接种“五联疫苗”工作,开展了广泛的预防传染病,接种防疫苗的宣传
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在大搞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除害灭病的同时,大力推广预
防接种。1956午,县卫生防疫站建立后,开展了牛痘苗的接种工作。当年全县城乡共接种3.265
例,彻底结束了以前那种将天花病的痂皮以“吹鼻”种人痘的方法预防天花的历史。以后随着
疫苗量的增多,接种人数也不断扩大。1964年,全县进行一次全民普种,接种对象为 2个月婴
儿至55岁的公民。全县应接种者 为277,390人,实际接种人数为 206,592人,预防接种率为
90.9%。以后逐年按出生人口进行预防接种。1981年根据WHO(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决定,停止接
种牛痘。
1979年采取了综合预防措施,开展对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对全县 6个月至 9周岁中的
57,570名儿童进行了麻疹疫苗注射,37,282名儿童服用了小儿麻痹糖丸疫苗;对茶棚、兴城
两个重点公社,发放了流脑疫苗;对1978年的重点伤寒病人和 724名密切接触者进行了预防性
服药,全县先后有17万人相应的提高了抗病能力。
1978年开始对7周岁以下儿童建立了免疫接种卡片,每次接种都进行登记。1982年,4种常
规制品实行计划免疫接种。
四、传染病管理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加强了传染病预防工作。如布告民众,严禁随意抛弃病死家禽尸体;
将病死之猪、鸡、鸭、狗等尸体立即深埋,以预防疫病发生和流行。1952年,县委、县政府执
行了国家颁发的《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1954年为加强疫情管理,县有卫生科负责,各区以
村、屯、街、委为单位划分传染病管理责任区。1955年全县基本建立健全了县、乡、村 3级疫
情报告网,并且多次培训农村医务人员,提高其对传染病诊断治疗和预防水平。
近几年各种疫苗接种情况 单位:人
1985年度相应传染病发病率
甲类传染病1950年全县发生天花130例,死亡率由解放前的60%下降到8%。1953年全县只发
生天花 4例,都及时治愈了。1954年后,天花这种烈性传染病在本县绝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后,没有发生鼠疫和霍乱。
乙类传染病伤寒病,俗称“窝子病”。解放前县内时有发生和流行,死亡率达 20%。1962
年县内伤寒病发病达1,673例。对此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消灭苍蝇,改变
水井卫生状况,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公共食堂与饮食卫生管理。对现患即早隔离治疗,同时进
行疫苗接种,对疫区水井,病人卧室、用具等严密消毒。1979年全县共发生 7例;1980年共发
生14例,1981年共发生31例,其中新福公社水泉大队就发生12例,原因是由于疫情迟报引起流
行,1982年共发生66例,其中卫星牧场三分场发生42例,原因是由于误诊、误治,迟报疫情所
造成的;1983年发生7例;1984年发生6例;1985年发生14例。麻疹:解放前,麻疹在县内连年
发生,且每隔2年都出现 1次发病高峰。伪满大同二年 (1933年)春,丰乐一带麻疹流行,患病
1,000余人,死亡120余人,死亡率12%。伪满康德十一年(1944年),榆树长山堡麻疹流行,50
名儿童得病,死亡12名,死亡率24%。李学贵一家4个小孩全部病死。解放后,县防疫部门组织
医务人员深入基层,走屯串户,开展防治工作。其防治措施主要是:对易感儿童开展预防投药,
积极治疗现患;加强护理患者,防止发生合并症;宣传防治麻疹的科学知识。采取上述措施后,
麻疹在本县流行强度逐年减弱,特别是1966年推行接种麻疹疫苗后,发病率明显下降。据统计,
1967年全县麻疹发病人数由1966年的1,753例减少到 123例。1985年,兴城、榆树、丰乐相继
散在发生麻疹,为及时控制疫情,防止蔓延,分别对疫区易感人群进行麻疹疫苗应急接种4,000
人,免疫球蛋白注射85人。由于接种及时,免疫屏障迅速建立,使疫情得到控制,没有出现二
代病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966年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在县内流行,发病 738例,
经积极抢救治疗,还病死72 人,病死率为 1%。由于医疗单位组织抢救小组及时抢救重危病人,
采取了综合性防治措施,控制了疫情蔓延和发展1985年全县发生流脑28例。其他传染病:小儿
脊髓灰白色炎,病毒性肝炎,结核瘸,波状热痢疾,猩红热、百日咳,白喉等传染病在县内都
曾发生过。采取防治措施后,降低了发病率和死亡率。1984年,全县肺结核排菌病普查,共查
出171例,涂阳患病率0.4‰。为控制和及时扑灭传染病,对传染病管理采取了必要措施。根据
各时期卫生机构发展变化,对疫情报告网进行了适当调查,充分发挥了县、乡、村三级疫情报
告网的作用。
三级疫情报告示意图
准确核实传染病报告范围,确定法定报告人( 凡诊治病的中、西医务人员,检验、检疫人
员。赤脚医生,乡村卫生员 )均为法定报告人。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及其疑似
病人,城镇最迟不得超过 6小时,农村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
城镇要在12小时内,农村要在24小时内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疫情。发生暴发疫情时,利用各种
现代化通讯工具尽快报告,及时搞好疫区处理,积极救治病人。对传染病患的一切用具、物件、
排泄物随时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对疫区进行必要的消毒,以切断传染病媒介,加强预防接种,
做好毗邻地区的联防工作,以求迅速扑灭疫情,严防蔓延。
1985年防疫部门开展了免疫监测工作。 8月份对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率调查,分别对10名
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前后的抗体水平测定阳转率在90%以上,抗体滴度在1:8至1:32之间,达
到了保护麻疹易感儿的有效作用,为今后的计划免疫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