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二章 学校体育
伪满时,在国民优级学校和国民学校开设体育课,每周两节,有体操、球类和田径等项目,
实则为进行奴化教育;从“私塾”转化过来的国民义塾的学生们有时也开展一些小型的体育活
动。如:打跑球、丢手帕等;每年召开学生运动会1次,以田径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中、小学校普遍地开展体育课,设有专职体育教师,每周固定
两节体育课。按照教学大纲授课,体育成绩记入期中和期末考试总分,也是评定三好学生的重
要学科。另外,还有两小时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和项目有队列、体操、各种球类和田径等,各
学校每天上午都有课间操。
1956年以后,各学校以“劳卫制”活动为主。“劳卫制”分一级、二级、少年级。不但学
生参加,老师也参加,学校把考试成绩与“劳卫制”测验相结合,专门进行竞赛来考核成绩。
成绩合格哪级,体委按级发给“劳卫制”证章,并发证书记载成绩。1957年,“劳卫制”测验
中,全县学生参加人数为2,190人,其中一级合格182人;二级合格2人;少年级合格 664人。
现在各中、小学校每年春、秋两季都自行召开小型体育运动会,来检验学生们的体育运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