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民生活 解放后,广大农民翻身当家做主人,分到土地、房屋。走上了集体化道路,生活日益提高;
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农民收
入逐年增多,生活逐年得到提高,部分农民开始富裕起来。到1984年末,全县农村已有万元户
54户,占全部农村户的千分之一。农民的吃、穿、住、用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1958年前,
人均口粮不足400斤,1984年达到730斤。人均收入,1972年前不足100元,1984年达到328元。
衣着变化更大,大人小孩都有几件衣服,有外衣,有衬衣,冬有棉,夏有单;富裕户,衣服备
有几套,铺盖比较齐全。居住条件大有改善,土改后农民分到的房屋,基本上都进行了翻盖,
翻盖的房屋有的是全砖或砖挂面的。房屋宽敞明亮,点上电灯,有 10%左右的村屯吃上了深井
自来水;一些农户新式家俱也日渐增多。1981年对较好的托古乡德生屯农民生活情况进行了调
查。
从调查看,存款户占总户数的49.5%,余粮户占87.4%,砖房占住房 16%,13户一台自行车,
一户可达两块手表,2.3户有一台收音机,个别户有汽车、摩托车。
1984年又对比较差的茶棚乡燎原村徐文化屯农民生活进行调查。
从调查看。存款户占总户数的30.9%,余粮户占32.7%,平均1.4户有一台收音机,1.7户有
一台自行车,4.3人一块手表。
几个年份农民经济收入、支出比较 单位:元、斤